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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依法行政是全面做好政府工作的保障。要全力打造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
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制定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实施意见。公布省级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政府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决消除权力设租寻租空间。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接和落实好国务院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行政审批程序,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建立常态化的监管制度,推动政府管理重心从事前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建立健全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相结合的决策体系,加大新型智库建设力度,推动各级政府建立法律顾问制度,落实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及责任倒查机制。完善重大事项向人大报告制度,认真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广泛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社会各界人士的意见,发挥参事、文史馆员作用,加强政府协商,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切实推进决策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
严格规范行政执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清理压缩省级行政执法队伍,充实基层力量,推进综合执法,建立争议协调机制。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建立全过程记录制度、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和统一的信息平台,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