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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深化重点领域改革,增强发展动力
改革是发展的制胜法宝。要以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为核心,协调推进各项改革,使改革红利转化为发展新动力。
抓好国资国企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提高国资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分类推进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建立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国企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推出一批优质企业项目向非国有资本招股招商,规范有序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完善国有企业市场化退出机制,统筹解决历史遗留问题。
抓好财税体制和价格改革。贯彻执行好预算法,完善预算体系,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强化预算绩效管理,提高预算透明度。积极盘活存量资金,加强专项资金清理整合。扩大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推进“营改增”等税制改革,认真清理规范税收优惠政策。加强转移支付体系和县乡财政管理改革,开展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调整试点,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债务风险。力争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5%左右。尽快修订政府定价目录,大幅缩减种类,放开具备竞争条件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探索完善电、水、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
抓好投融资体制改革。积极争取国家部委支持,发行适当规模地方政府债券。完善银政、银企、证企、保企合作平台,协调金融机构加大信贷和保险资金投入力度。深入推进沿边金融综合改革试验区建设。发展普惠金融,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创新政府投资使用方式,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PPP),鼓励民间资本主发起设立私募基金、资本管理公司等新金融组织,撬动社会投资。引导和推动金融机构保持信贷增量不低于上年,各项直接融资超过上年水平。
继续推进电力体制、科技教育、人力资源、医药卫生、住房公积金和文化体育等各领域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