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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农村发展农民增收
务必加快现代农业发展,保障优质、安全农产品供给。继续实施粮食生产能力提升工程,守住耕地红线,确保粮食稳产增产。加快发展优势特色农业,继续抓好现代农业、林业、畜牧业重点县发展,推动“一村一品”“万亩林亿元钱”示范建设,新建和改造提升200个万亩亿元示范区。加快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新增高标准农田500万亩、有效灌面100万亩、蓄引提水能力4亿立方米。深入推进“粮安工程”,加快建设畜禽、瓜果、蔬菜、茶叶等一批优质农产品产地集配中心,创新农产品营销方式。加快农技推广和服务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促进有机农业发展,支持打造“川字号”农产品品牌。
坚持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创新农业经营体系,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发展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新培育农民合作社省级示范社300家、家庭农场省级示范场200家;加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和管理,推进供销社改革、财政支农资金形成资产股权量化改革,以及农村土地流转收益保证贷款试点,探索建立农村资金互助合作组织,积极开展农民合作社信用合作试点;推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开发利用。
多渠道促进农民增收。稳定农产品价格,持续增加家庭经营收入;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提升劳务经济质效;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运输物流、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二三产业,拓展非农就业增收空间;开展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制改革试点,拓展农民财产权实现形式;切实落实好各项惠农政策,增加转移性收入。
继续推进新农村建设。重点抓好彝家新寨、藏区新居、巴山新居建设,力争新村建设覆盖40%左右的行政村。继续推进旧村改造,实施“美丽乡村新面貌行动计划”,引导村民在规划区按统一要求建新房。继续加强文化传承,着力打造一批传统文化村落,创建国家级和省级生态文明乡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