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深化重点领域改革,激发市场与社会活力
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为突破口,抓好已经出台的关键改革事项,把简政放权、放管结合的改革推向深入。继续清理优化行政权力目录,公布省市县三级行政许可项目清单,实现省市县联网审批;继续推进事业单位分类改革,探索规范公益类事业单位管理;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加强市场监管和消费维权;深化扩权强县改革,完善扩权强县运行机制;稳妥有序推进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创新公务出行保障方式。
继续推进国企国资、财税金融、投融资和价格等领域改革。要加快推动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深化选人用人机制和“三项制度”改革,完善体现效率和公平原则的激励机制,合理确定并严格规范企业负责人薪酬水平,鼓励民间投资主体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完善政府预算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对政府资金和财政运行全程监管的制度体系,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支出绩效;深化专项资金管理改革,规范地方政府债务管理,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实施新版政府核准投资目录,规范政府投资项目和融资平台管理,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加快发展服务小微企业的中小金融机构,支持民间资本依法设立或参股金融机构,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建设,出台省内私募基金发展激励扶持政策。出台深化价格改革总体方案,修订政府定价目录,最大限度缩小政府定价范围,完善水电上网电价形成机制,推进天然气存量气、增量气价格并轨;推进服务价格和行政事业性收费改革。
加快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我省最大的潜力所在。要全面落实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激发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活力。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继续清理并废除各种不合理规定;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引导民间投资进入基础设施、基础产业、教育文化、医疗卫生、养老健康等领域;加大对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支持,最大限度释放微观主体活力,推动非公有制经济壮大规模、提升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