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环境统计年报/全文

发布时间: 2014-06-13 15:37:54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环保部  |  责任编辑: 王虔
关键词: 环境 年报 统计 化学需氧量 氮氧化物 氨氮 工业危险废物 农村环境保护

  自备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为152.6万吨,比上年增加0.8%,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排放量的8.6%;共去除二氧化硫126.5万吨,二氧化硫去除率达45.3%,比上年提高0.2个百分点,但低于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平均去除水平,且低于独立火电厂平均去除水平31.9个百分点。自备电厂二氧化硫排放量居前4位的省份依次为山东、江苏、新疆和宁夏,其二氧化硫排放量占全国自备电厂排放量的31.6%。

  独立火电厂氮氧化物排放量为981.6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排放量的62.1%。共去除氮氧化物111.6万吨,氮氧化物去除率为10.2%,比上年提高4.1个百分点,比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平均去除水平高出2.7个百分点。

  独立火电厂氮氧化物排放量居前4位的省份依次为内蒙古、江苏、山东和河南,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占独立火电厂排放量的30.7%。独立火电厂单位发电量氮氧化物平均排放强度为2.6克/千瓦时,其中重庆、吉林和黑龙江3个省份的排放强度大于4.0克/千瓦时。

  自备电厂氮氧化物排放量为103.1万吨,占重点调查工业企业排放量的6.5%。共去除氮氧化物3.6万吨,氮氧化物去除率为3.4%,比上年提高个2.1百分点,但低于重点调查工业企业平均去除水平,且低于独立火电厂平均去除水平6.8个百分点。自备电厂氮氧化物排放量居前4位的省份依次为江苏、山东、内蒙古和新疆,其氮氧化物排放量占自备电厂排放量的3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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