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非私营单位工资为私营单位1.8倍

2011年05月04日08:06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工资统计 工资增长 国家统计局 工资差距 工资最高 工资总额 单位职工 2010年 年平均 公司法

■北京落点

去年北京非私营单位年人均工资65683元

国家统计局没有公布私营单位分区域的人均工资数据,只公布了非私营单位分区域的人均工资数据。

数据显示,上海、北京、西藏仍然是非私营单位人均工资最高的三个地区,其中上海2010年非私营单位年人均工资为71874元,同比增长13.1%;北京非私营单位年人均工资为65683元,同比增长13%;西藏非私营单位年人均工资为54397元,同比增长11.6%。

从东部、西部、东北、中部四大区域看,无论是非私营单位还是私营单位,东部地区的人均年工资都是最高的。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排序为东部、西部、东北和中部,分别为42810元、33130元、31882元和31594元;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由高到低依次是东部、西部、东北和中部,分别为22708元、18640元、18532元和17252元。

■释疑

1.平均工资的统计口径是怎样的?

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据国务院相关规定,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如一个完整的日历年度)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不论是否计入成本,不论是以货币形式还是以实物形式支付。具体包括以下六项:

(1)计时工资(2)计件工资(3)奖金

(4)津贴和补贴

(5)加班加点工资(6)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因病、工伤、产假、计划生育假、婚丧假、事假、探亲假、定期休假、停工学习、执行国家或社会义务等原因按计时工资标准或计时工资标准的一定比例支付的工资,以及附加工资、保留工资。

该负责人表示,工资总额统计的是个人税前工资,还包括了个人应交纳的养老、医疗、住房等个人账户的基金和税金等费用。

2.平均数能够反映出个体差异吗?

针对有公众希望了解平均数以外的个体工资数据差异问题,国家统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平均数是反映总体水平的基本指标之一。按照工资统计制度,各单位根据财务台账和人事台账,只填报工资总额和平均人数,所以目前工资统计只能计算总体和按不同单位特征分组的平均数。为了反映不同群体的差距,国家统计局发布了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经济类型单位的平均工资,历年相关数据也可在《中国统计年鉴》和国家统计局网站上查到。

该负责人表示,现行劳动工资统计制度还难以满足一些用户希望发布工资的中位数、众数和岗位工资等要求。反映工资的中位数、众数和岗位工资,要有专门按岗位或按人进行工资统计的制度。现在,有的国家建立了单独的薪酬统计调查制度或劳动力成本调查制度,一般是若干年进行一次调查,收集劳动者个人工资收入信息,但国家统计局目前还没有开展这方面的调查。

■说明

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工资统计所指的“非私营单位”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以及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等单位。“私营单位”则在内资法人单位中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私营合伙企业和私营独资企业。

国家统计局自2009年起正式将私营单位纳入劳动工资统计调查范围。2010年私营单位工资统计全国共调查了48万家单位,约占全国460万家私营单位的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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