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加强民主法制建设,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和城市居民自治,尊重基层和群众的民主权利。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
继续做好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全面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加大对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加强少数民族各类人才培养,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进一步做好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工作,充分发挥他们在促进祖国统一和民族振兴中的独特作用。
加强政府立法工作。要重视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重点做好应对各种突发事件、保障农民权益、劳动就业和社会保障,以及社会事业发展方面的立法。要努力提高政府立法工作质量。研究拟定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法律草案和制定行政法规,要广泛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加强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依法保障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在全社会营造学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环境。
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政府应尽的责任。要进一步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项措施,推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等。加大对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的整治力度。完善政法经费保障机制,为政法机关正常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重视和加强反恐怖斗争。深入开展同邪教组织的斗争。正确处理新形势下人民内部矛盾,健全预防、化解各种矛盾和纠纷的机制,重视做好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维护正常社会秩序和社会稳定。
要以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加强安全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防范措施,健全安全责任制。坚决查处各类安全事故,依法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维护法制和纪律的严肃性。
加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是维护国家安全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保障。要按照“政治合格、军事过硬、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保障有力”的总要求,全面加强部队建设。积极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努力实现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跨越式发展。实施科技强军战略,重点加强高新技术武器装备研制,培养高素质新型军事人才,推进以信息化为主导、机械化为基础的军队现代化建设,提高高技术条件下的整体防卫作战能力。坚持依法治军方针,加强正规化建设。坚持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协调发展,提高国防建设整体效益。坚持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方针,积极推进国防科技工业改革、调整和发展,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精心做好军队体制编制调整改革工作,确保完成2005年前裁减军队员额20万等各项任务。加强后勤建设和改革,提高后勤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人民武装警察部队执勤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要大力加强国防教育,增强全民国防意识。积极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搞好预备役部队和民兵建设,建立和完善快速高效的国防动员体制。深入开展双拥共建活动,加强军政军民团结。
三、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政府担负着繁重而艰巨的任务。各级政府和领导干部必须适应新形势新任务,不断提高行政能力和管理水平。一年来,我们按照执政为民的要求和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突出强调实行科学民主决策、坚持依法行政和加强行政监督三项基本准则,并认真贯彻执行。新的一年,我们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各级政府要全面履行职能,在继续搞好经济调节、加强市场监管的同时,更加注重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特别要加快建立健全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政府应对公共危机的能力。要加快政企分开,进一步把不该由政府管的事交给企业、社会组织和中介机构,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同时,加强对中介机构的规范和监管。政府该管的事一定要管好,并适应新形势改进管理方式和方法,提高行政效能和工作效率。
第二,坚持科学民主决策。要进一步完善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政府决策相结合的决策机制,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正确性。加快建立和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决策责任制度。所有重大决策,都要在深入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意见、进行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由集体讨论决定。这要作为政府的一项基本工作制度,长期坚持下去。
第三,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各级政府都要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所有政府工作人员都要学会并善于依法处理经济社会事务。要改革行政执法体制,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和行政处罚权,推进综合执法试点,解决多头执法和乱罚款等问题。要加强行政执法监督,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实行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完善并严格执行行政赔偿制度,做到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要赔偿。《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今年7月1日将正式施行,这是规范政府行为的一部重要法律,各级政府必须认真执行。
第四,自觉接受人民监督。政府的一切权力都是人民赋予的,必须对人民负责,为人民谋利益,接受人民监督。只有人民监督政府,政府才不会懈怠。各级政府要自觉接受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认真听取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和各人民团体的意见。同时,要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重视人民群众通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定渠道,对政府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监督;加强政府系统内部监督,支持监察、审计部门依法独立履行监督职责。为便于人民群众知情和监督,要建立政务信息公开制度,增强政府工作的透明度。
第五,加强政风建设和公务员队伍建设。弘扬求真务实精神,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是加强政风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政府办事情、作决策,都要符合中国现阶段国情。必须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按客观规律办事,既要积极进取,又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必须坚持办实事,求实效,珍惜民力,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必须坚持察实情,讲真话,不虚报浮夸;必须坚持统筹兼顾,立足当前,着眼长远,不急功近利;必须坚持改进工作作风,精简会议,减少文件,把更多时间和精力用于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各项工作都要经得起实践、群众和历史的检验。
公务员的素质决定着政府的管理水平和效率。要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这支队伍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依法行政能力;忠于职守,努力学习,勤奋工作;遵守纪律和职业道德,诚信廉明,公道正派,甘于奉献。各级政府都要从严治政,赏罚分明。要重视和加强公务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
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要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惩处腐败分子,坚决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全体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都要继续保持谦虚谨慎、不骄不躁的作风,继续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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