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五”期间的奋斗目标和指导方针
展望新世纪初的国内外形势,未来五到十年,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极为重要的时期。世界新科技革命迅猛发展,经济全球化趋势增强,许多国家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周边国家正在加快发展。国际环境既对我们提出了严峻挑战,也为我们提供了迎头赶上、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历史性机遇。从国内看,我们正处在经济结构调整的关键时期,改革处于攻坚阶段,加入世贸组织又会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各方面任务十分繁重,许多深层次矛盾需要解决,形势要求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加快发展。同时,我们也具备许多有利条件,能够在一个较长时期实现国民经济较快发展。
根据“十五”期间的形势和任务,《纲要》提出今后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国民经济保持较快发展速度,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取得明显成效,经济增长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为到2010年国内生产总值比2000年翻一番奠定坚实基础;国有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取得重大进展,社会保障制度比较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逐步完善,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进一步开展;就业渠道拓宽,城乡居民收入持续增加,物质文化生活有较大改善,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得到加强;科技、教育加快发展,国民素质进一步提高,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明显进展。
“十五”计划《纲要》,体现了以下重要指导方针。坚持把发展作为主题。强调速度与效益相统一,在提高效益的前提下实现较快的发展。有市场、有效益的速度,才是真正的发展,才是硬道理。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十五”期间年均经济增长速度预期目标为7%左右。这个速度虽然比“九五”实际达到的速度低一点,但仍然是一个较高的速度。要在提高效益的基础上实现这个目标,必须付出艰巨努力。同时,由于国际国内都存在一些不确定因素,计划的预期目标要留有余地。这样,有利于引导各方面把主要精力放在调整结构和提高效益上,也有利于防止经济过热和重复建设。
坚持把结构调整作为主线。我国经济已经到了不调整就不能发展的时候。按原有结构和粗放增长方式发展经济,不仅产品没有市场,资源、环境也难以承受。必须在发展中调整结构,在结构调整中保持较快发展。今后五年要着力调整产业结构、地区结构和城乡结构,特别要把产业结构调整作为关键。要巩固和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工业改组改造和结构优化升级,大力发展服务业,加快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继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坚持把改革开放和科技进步作为动力。经济发展和结构调整,都要靠体制创新和科技创新来推动。今后五年要坚定不移地推进改革,扩大开放,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性障碍,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大动力。要把发展科技、教育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振兴科技,培养人才,促进科技、教育与经济紧密结合。
坚持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作为根本出发点。不断改善城乡人民生活,既是我们发展经济的根本目的,也是扩大内需、促进经济持续增长的迫切需要。要坚持把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摆在重要位置,扩大就业门路,增加居民收入,合理调节收入分配关系,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保证人民群众向更加宽裕的小康生活迈进。
坚持把经济发展和社会发展结合起来。大力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处理好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促进各项社会事业发展,确保社会稳定。高度重视和认真解决人口、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进一步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经济、社会、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十五”计划《纲要》突出了战略性、宏观性、政策性,减少实物指标,增加反映结构变化的预期指标;围绕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和重点发展领域,提出努力方向和相应的政策措施。强调计划的实施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政府宏观调控要更多地运用经济杠杆、经济政策和法律手段。在计划制定方法上,力求提高社会参与度,使计划制定过程成为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的过程,成为各有关方面达成共识的过程。
三、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努力增加农民收入
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是关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十五”期间要把全面贯彻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加强农业基础地位和增加农民收入,作为经济工作的首要任务,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加快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调整。这是提高农业经济效益,增加农民收入的根本途径。在切实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能力的同时,以优化品种、提高质量、增加效益为中心,积极调整种植业结构,加快发展畜牧业、林业、水产业。发挥各地农业的比较优势,合理调整农业生产的区域布局,发展特色农业,形成规模化、专业化的生产格局,提高商品率。大力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扶持龙头企业,推广“公司加农户”、“订单农业”等多种形式,发展农产品加工、储运、保鲜等产业,提高农业的后续效益。引导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体制创新。发展小城镇,繁荣小城镇经济,积极稳妥地推进城镇化,拓宽农民的就业空间和增收渠道。大力推进科教兴农,加强生物技术、信息技术等高新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应用,推广优良品种和先进适用技术,积极扶持农业科技产业发展。加强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农产品市场信息、食品安全和质量标准与检测体系。调整结构要因地制宜,依据市场规律,维护农民生产经营自主权,不搞强迫命令。
积极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在长期稳定土地承包关系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地区积极探索土地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根据粮食生产和流通的新情况,继续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在适当扩大中央储备粮规模的同时,粮食主销区要加快粮食流通市场化进程,通过与粮食主产区建立长期稳定的购销关系,以及中央储备粮的轮换与调控,保证粮食需要。粮食主产区要继续坚持“三项政策、一项改革”,按保护价敞开收购农民余粮,中央财政继续给予资金支持,以充分发挥其粮食生产的优势。这样做,既可为主产区腾出粮食销售市场,促进粮价合理回升,也有利于推进主销区农业结构调整,全面增加农民收入。要保护好基本农田,决不允许擅自将耕地改为非农用地,这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推进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取消乡统筹、村提留和其他面向农民征收的一切行政性收费,同时适当提高现行农业税和农业特产税税率。这是保障农民合法权益,减轻农民负担的治本之策。要在总结安徽省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加快改革步伐。同税费改革相结合,精简乡镇机构,裁减人员,减少村组干部补贴人数;有条件的地方,适度撤并乡镇。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积极探索适应农村经济发展要求的农村金融体系。因地制宜加快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关键是要明确产权关系,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落实防范和化解风险的责任。农村信用社要坚持为农业、农村、农民服务的方向,加强经营管理,充分发挥在农村金融中的主力军和联系农民的金融纽带作用。农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要加强对农业和农村经济的支持。深化农村供销社改革。
加强农业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增加投入,加快大江大河大湖治理,抓紧主要江河控制性工程建设和病险水库加固,提高防洪调蓄能力。着力抓好大型灌区节水工程改造,积极开展群众性农田水利建设,搞好水土保持。加强国家商品粮和优质农产品基地建设,搞好农业综合开发。继续加强农村电网、通信、广播电视、道路、供水等设施建设,切实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和市场条件。
继续搞好农村扶贫工作。“八七”扶贫攻坚任务虽已基本完成,但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地区面貌,仍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要继续加大扶贫力度,重点做好中西部少数民族地区、革命老区、边疆地区和特困地区的扶贫工作。坚持开发式扶贫,多方面增加扶贫资金投入,扩大以工代赈规模,支持贫困地区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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