搬出大山天地宽 山西忻州易地扶贫搬迁的调查报告

发布时间: 2014-10-22 16:06:12  |  来源: 山西日报  |  作者: 李淳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扶贫 易地搬迁 对策 统筹城乡发展

在搬迁的同时,该市借助“百企千村”行动即由企业结对帮扶一些农村,为农民提供就业和发展的机会,是以工促农;建设移民搬迁住房,由国家无偿划拨建设用地,减免建设的各种税费,并由国家、省、县三级资助建房用款(每人共7000元),由国家进行水、路、电、信、校、医、养老等公共设施建设,这些说到底也是以工补农。至于以城带乡,这在城乡二元体制不变的情况下大都难于落实,这次移民搬迁,使大批贫民直接进入以县城为主的城镇,成为市民,真正实现了城乡一体,“以城带乡”进一步成为“乡变城”,城乡水乳交融,密不可分,真正做到了共同发展,共享城市化和现代化成果。至于工农互惠,农民迁移进城后,城市职工与移来的农民,由于各自素质和专长的差异,可以优势互补,在社会职业选择上也可以避免趋同,各展其长,如城市有条件的职工,可出资流转、租用移民后腾出的土地,搞规模化的农林牧业开发,种植设施蔬菜,增加更多收益;移居城市的农民可得到土地流转金,还可到新办的企业中打工挣钱;农民在城郊种养,产品还可以便捷地卖给城市居民,取得较高收益;还可在城市从事第二、第三产业,打工增加收入。

最穷困山区农民迁移到县城,实现市民化城镇化,可以说是一步到位,一迁百通。这对于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社区建设,推进城乡公共服务的均等化,可谓水到渠成。这就给市县范围内的城镇化作出了榜样,起到了很好示范作用。这就启示我们,县域城镇化必须以县城为中心,扩大其范围,健全其作为城市应有的各种功能,吸引当地农民来此居住、创业、生活。县城之外,可以仿照县城模式,再集中力量建几个规模相当于或略小于县城的中心城镇,在县城近郊还可建一些卫星镇。这些中心镇、卫星镇建设起点要高,所有条件要基本上相当于县城。要吸引农村人口和工商产业及园区向县城、向这几个中心镇和卫星镇集中。这样的城镇化成本低、效益好,前景广阔,应该是有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影响所及,必将推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协调发展,推动产业和城镇的融合发展,推动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发展。

贫困山区整乡整村地移民进城,既加快了城镇化,又为促进农业现代化提供了契机。整村移民腾出的土地大多是连片的、大面积的,可以有偿流转给农庄、农业合作社和其他形式的合作经营大户、专业种养殖大户,以及愿意到农村搞现代农业开发的工商企业大户。这是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农业规模化、现代化、集约化经营的大好时机,对加快实现农业现代化有重要而深远的意义。

易地扶贫搬迁中存在的困难、问题和对策建议

随着易地扶贫移民搬迁工程的大规模实施,一些制约工程健康、有序、稳定发展的瓶颈问题也凸显出来,到了亟待破解的地步。

1.移民安置地点问题。目前实行的建移民新村、小村并大村、分散自主式移民、梯次式移民(即大村镇的富人移走后,把他们留下的房子略加改造,让条件差的山区移民迁入)、小城镇安置、集中安置到县城周围的六种安置方法中,以最后一种即安置到县城周围为最佳选择,最受贫困山区移民欢迎,效果也最好。建议全省主要推广这种办法,而以其他方式为补充。须强调的是,往哪移、怎么移,既要充分尊重群众愿望,又要坚持政府引导。

2.解决移民建房用地不足和审批难问题。建设用地指标不够,审批环节多,又难批。要积极推进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整合土地资源,集中移民房布局,集约利用土地,从根本上解决建设用地难问题。建议用迁出的旧宅院土地复垦置换,先占后补。这样做易于实现占补平衡,甚至占少补多。移出的山区贫民的旧宅基地使用权不变,但可以由集体协商置换或由国家付补偿金征用。

3.移民安置房建设资金不足,移民购房资金有困难。虽有省、市、县财政补助的人均7000元(其中有800元是配套基础设施费用),五口之家也就3万多元。建一套县城近郊楼房因地点不同、面积不同,成本也不同,买一套移民房,大约需9万—15万元,拟迁入户预交房款也只能按建房进度分期交,满足不了建设进度的要求。建议政府加大投入,并积极整合各类扶贫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放,向移民新村建房倾斜;用旧宅院复垦置换后,群众可用多余宅基地的补偿款(政府征用时)或有偿流转款用于买房;有条件的地方可以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房。此外,农民可以用土地承包经营权,对土地进行流转、入股、抵押,用住房财产抵押担保转让的收入建房、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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