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岩市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全文)

2013年10月29日09:4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扶贫 扶贫开发 龙岩 福建 贫困村 脱贫 减贫 贫困人口 意见

中共龙岩市委 龙岩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委、人民政府,龙岩经济技术开发区、各新区、园区党工委、管委会,市直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中央、省属驻岩单位,市属企事业单位,高等院校:

根据省委九届九次全会精神和《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加快发展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3]8号),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扶贫开发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

按照市委四届四次全会关于推进闽西老区加快崛起和 "百姓富、生态美"相统一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扬长避短、取长补短,坚持绿色发展、特色发展、集聚发展、创新发展,加大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薄弱地区的扶贫开发攻坚力度。通过几年努力,使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经济总量、财政实力、城乡居民收入、生态环境质量迈上一个新台阶;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市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市平均水平。力争2020年前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主攻薄弱环节,解决“短板”问题,全面推进扶贫开发,确保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重点乡(镇)、重点村等经济社会发展相对薄弱地区与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

对长汀、连城、武平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和市级31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乡(镇)予以重点扶持。加快重要基础设施建设步伐,着力解决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培育壮大一批特色优势产业,增强经济综合实力。集中实施一批教育、卫生、文化、就业、社会保障等民生工程,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贫困村

在全市320个贫困村实施扶贫开发整村推进工程。确定第四轮100个省、市级重点村、60个县级重点村予以重点扶持,并将其中的革命基点村作为实施老区村跨越发展工程的示范点。通过三年的集中帮扶,使扶贫开发重点村的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当地平均水平,村集体经济有一定收入,村内基础设施明显改善,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三)贫困户

“十二五”期间,将全市农村家庭年人均纯收入3000元以下、有劳动能力的16.38万贫困人口全部列为帮扶到户的对象。通过帮扶,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家庭年人均纯收入增幅高于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平均增长水平。

三、政策措施

用好、用足国家支持原中央苏区县发展的政策和省委、省政府出台的扶持政策,积极争取中央部委和省直部门的项目、资金支持;整合市级既有扶持政策,重点向扶贫开发重点县、乡(镇)、村倾斜支持;研究制定新的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扶贫开发工作力度。

(一)扶持产业发展

1、发展优势产业。在省直部门下达的县域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基础上,扶持长汀县(含福建<龙岩>稀土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稀土和纺织产业、连城县重点发展光电与新材料产业、武平县重点发展以不锈钢加工为重点的机械制造业。以2012年为基数,对县域主导产业规模工业总产值50亿元以下的、首次突破50亿元且新增税收2.5亿元,给予500万元奖励;总产值50-100亿元的、首次突破100亿元且新增税收5亿元,给予1000万元奖励;总产值100亿元以上的、每新增100亿元产值且新增税收5亿元以上,给予1000万元奖励。(责任单位:市经贸委、财政局)

2、发展特色农业产业。整合市委、市政府出台的支持农业产业化、花卉苗木产业、亿元企业计划、农业示范企业(农场)、新型职业农民培训、乡村旅游开发等各项强农惠农政策、资金,倾斜支持扶贫开发重点县、乡(镇)、村加快发展农业产业化、花卉苗木、林下经济、特种养殖、休闲观光农业等特色产业。到2015年,每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至少培育一个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重点乡(镇)和贫困村形成“一乡一品”、“一村一品”产业格局。(责任单位:市农办、林业局、农业局、旅游局)

积极指导、支持、帮助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的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和开发建设。市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评定对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适当降低门槛,扶持农业产业化发展的资金用于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的比重不低于40%。市级以上扶贫开发专项资金投入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乡(镇)的比重达到全市总量的50%以上。(责任单位:市农办、财政局、旅游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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