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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入汛以来,受局部高强度降雨影响,我国多座城市出现内涝。积极探索有效防治措施,努力根治城市内涝,已成为和谐社会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近年来,济南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防汛工作,多措并举提高防洪除涝能力。通过不断加大城市防洪除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实施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等工程,济南市道路行洪、立交道积水、低洼地区内涝等状况得到明显缓解,有效保障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昨天,市市政公用局组织防汛专家、市民代表、媒体记者等开展城市防汛体验日活动,进一步征求各界对城市防汛工作的意见建议。
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济南市将结合自身实际,在不断加强工程措施的同时,转变城市防洪除涝理念。通过源头减量、强化下渗、蓄滞结合、多措并举的方式,探索政府统筹谋划,部门协调一致,社会积极参与,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新思路,共同破解城市内涝问题。今后,我市将加快探索雨洪水利用,从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存的高度,共同推进城市雨水统筹管理,努力化害为利,变废为宝。同时引导社会各界自觉爱护城市排水设施,努力营造社会协同、全民参与氛围,共同提高城市防洪除涝能力。
部分河道防洪标准达100年一遇
低洼地区内涝明显缓解
近年来,我市不断加大城市防洪除涝基础设施建设力度,通过城区河道综合整治等工程的实施,进一步提高城市防洪除涝能力。全面道路行洪、立交道积水、低洼地区内涝状况得到明显缓解,有效保证了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城市防汛工作,不断加强组织领导。2007年,我市专门成立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不断调整完善成员单位,强化对城市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市政府组织专家学者结合实际提出“上游缓蓄,中游分洪,下游疏
泄”的防洪治洪方略,制定《济南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并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预案内容。2009年编制完成《济南市城市防洪规划》,为我市城市防洪工程建设和城市防汛工作提供强有力指导。
按照“下游疏泄”方略,全市投资近百亿元实施小清河综合治理工程,使城区小清河干流防洪标准从20年一遇提高到100年一遇。按照“中游分洪”方略,实施腊山分洪工程,拦截小清河上游的兴济河等支流部分洪水导入玉符河,减轻小清河干流洪水压力,提升市区防洪能力。2005年以来,我市累计投入约16.5亿元,对护城河、兴济河、全福河等城区河道进行整治,同步建设谷坊、闸坝拦蓄雨洪水。河道行洪能力显著提升,部分河道防洪标准提高到50年至100年一遇,昆仑小区、白马山等低洼区域积水问题得到一定缓解。
市政公用部门积极开展积水点改造,实施“定点消除”。自2008年以来,有计划地对市民反映强烈的百余处低洼位置积水点实施改造,提升小范围区域排水管网收水和排水能力,缓解道路低洼位置雨时积水现象。同时,采取动态管理模式,随时关注随着城市建设发展变化而新出现的积水问题,制订计划实施排水改造。市政公用局还对生产路、北关北路铁路立交道实施客水截流、分流改造工程,改造部分排水泵站,提高泵站排水功效,缓解立交道积水问题。今年7月份启动雨、污分流第一批工程,重点对历山路及护城河周边排水管线进行改造,完善城市排水系统。
有关人士表示,由于我市城市防汛基础设施欠账太大,城市洪涝治理工作进展跟不上城市发展速度。城区上游缓蓄设施和下游滞洪区尚未完全建成,加之城市排水设施不完善,工业南路、解放东路、二环北路以及历山路铁路立交道等低洼路段或区域,遇强降雨时还会发生积水现象。
二南路与北园大街高差近百米
特殊地势易致低洼区域内涝
城市内涝是指因降雨使城市长时间大范围积水,引发交通中断、地下通道淹没、房屋破坏和财产损失并可能造成不同程度人员伤亡的现象。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对全国351个城市进行的专项调研,2008年至2010年,有62%的城市发生过不同程度的内涝,积水深度超过50厘米的占74.6%,积水时间超过半小时的占78.9%。由此可见,防治城市内涝已成为全国各地普遍面临的重要课题。
有关专家表示,受我市地形特殊等原因影响,我市低洼区域或部分道路也易出现雨后积水现象。济南城区南部山丘地势较高,北端为地上“悬河”黄河,中部偏北的北园大街、小清河周边区域地势低洼,胶济铁路东西向横穿城区中部。以英雄山路—纬二路—天成路—济泺路沿线路面高程为例,二环南路处为海拔120米,长途汽车总站处为海拔23.6米,黄河大坝泺口处坝顶高程为海拔36.4米。从二环南路至北园大街长度10公里,高差96.4米,道路平均坡降接近10‰,坡度很大。
遇有强降雨时,南部降水迅速向北部汇集,往往疏泄不及,且受胶济铁路阻碍,极易形成内涝。小清河是济南城区唯一的外排河道,坡降不足万分之一,济南市区河段虽已按百年一遇防洪标准实施整治,但由于济南城区以外的下游河段并未整治拓宽,防洪标准依然偏低,有可能影响济南市区洪水及时外排,导致济南低洼区域内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