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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近期,我省的粮油、肉、蛋、菜等一些主要食品价格出现大幅上涨,城乡居民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生活成本增加了不少。国务院常务会议制定抑制物价上涨四项措施,其中之一就是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优抚对象、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供养对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并增加对大中专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学生食堂的补贴。昨天,商报记者从海口市有关部门获悉,海口市500万元贫困中小学生补贴,很快就会发放到1万多名特困中小学生手里。
补贴资金主要来源政府价格调节基金
据了解,海口低保家庭中小学生现有1万多人,由于家庭经济困难,低保家庭中小学生在校生活拮据,影响正常的学习生活。
为帮助低保户家庭中小学生解决在校学习期间生活困难,海口市物价局结合海口实际,制定了《海口市低保户家庭中小学生生活困难补贴工作方案》(以下简称为《方案》)。海口低保户家庭在校中小学生将获适当补贴。
补贴一年按学期分两次进行补助:海口城市低保户在校中小学生补贴60元/月,农村低保户在校中小学生40元/月,一学年按中小学生在校期间10个月发放。每年对城乡低保户家庭在校中小学生生活补贴资金为500万元左右。补贴对象将实施动态管理,补贴对象一年按学期分两次进行补助。补贴一学年按照中小学生在校期间10个月发放,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价格调节基金。
记者了解到,目前《方案》已报往海口市政府审批,海口市低保户家庭中小学生很快就可领到补贴。
启动物价上涨联动机制保障困难群体生活
今年7月起,我省在全省范围内启动联动机制,增加对我省低收入群体、城乡低保户、城镇低收入群体住房困难家庭的补贴。
根据今年2、3、4、5、6五个月的CPI涨幅,联动机制启动当月向补助对象一次性补发前五个月的补贴。以后根据每月CPI涨幅情况以此类推逐月发放,直到我省CPI涨幅连续三个月低于3%,联动机制自动停止。城乡低收入群体生活动态补贴由各市县政府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具体补贴标准;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补贴不超过10元;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每户每月增加补贴不低于20元。按照文件规定当CPI涨幅为3%-5%时,给城乡低保对象和五保对象每人每月增加补贴不超10元(含10元)。因此2至6月,我省城乡低保对象和农村五保对象将每人一次性获补助50元。
应对物价上涨 学校要及时向政府申请补贴
记者了解到,为保证学校食堂饭菜质量,减轻学生负担,教育厅、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学校加强饭菜质量监管,保证学生用餐安全。学生食堂要坚持学校自办自管,原则上不允许对外承包经营,已对外承包的,学校不得向承包商收取租金。对因物价上涨和劳动力成本持续增加而出现亏损的学生食堂,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亏损补贴。应对物价上涨,学校要及时向当地政府反映,争取政府的支持,向政府申请专项补贴;征收价格调节基金的市县,要启动价格调节基金,给予学校食堂专项价格补贴。(记者 陈敬儒 实习生 李丽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