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日,全国人大防震减灾法立法调研组抵达四川,并就修订防震减灾法召开立法调研座谈会。四川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魏宏在座谈会上介绍了我省汶川地震和攀枝花—会理地震灾情和抗震救灾及灾后重建工作情况,四川省各厅局相关负责人发表了对防震减灾法的修订意见。
地震长期预测意见应解密
“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制度是防震减灾法创立的一项基本法律制度,划定重点地震监视防御区所依据的是地震长期预测结果,有足够的科技支撑,但按照现行的防震减灾法,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范围属于机密”,魏宏建议将这一机密解密,与公众见面,以利于政府部门规定防御措施和社会采取积极的防范措施,扩大防震减灾的公共参与。
全面加强防震减灾法律体系建设
地震作为严重自然灾害之一,具有破坏力特别强、波及面特别广、次生灾害特别多、抗震救灾难度特别大和周期特别长等鲜明特点。魏宏在座谈会上指出,要依法防震减灾,不仅要有一部与突发事件应对法相衔接的防震减灾的基本法律作保障,同时也要求对涉及防震减灾各个环节、各个领域制定和完善部门规章及地方法规,“可以说,这实际上是一个多层次的法律系统工程,建议防震减灾法中对此提出要求,希望全国人大加强对我省这方面立法工作的指导。”
地震短期临震预报不宜规定过细
四川省地震局局长、党组书记吴耀强在发言中说,地震预报尤其是短期临震预报尚是世界科学难题,我国现行的防震减灾法规定的预报管理体制尤其是短临预报超出了现实工作水平,易造成公众错觉,以为地震预报解决了。“公众往往认为,政府在地震发生前就应该做出预报,但现实情况是地震预报尤其是短临预报还处于探索研究阶段,实现成功预报的概率还很低”,吴耀强希望新修订的防震减灾法不要对地震预报的发布做出过细的明确规定。
加大地震保险制度推行力度
据了解,我国现行的防震减灾法中规定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参加地震灾害保险,但事实上,由于地震灾害的巨灾性、小概率和非均匀性等原因,我国地震财产保险业务并未广泛开展。“防震减灾法在修订中能不能做出类似交强险的法律规定?或者能不能明确给予特殊的财政政策支持,以大力推行地震保险?”吴耀强表示,如果地震保险业务能够得到更好的推广,地震受灾群众将得到更加及时的救助,政府的压力也会得以减轻。
发挥群测群防作用
四川省人民政府应急办副主任范德荣在座谈会上说,群测群防是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一大特色,可以弥补专业台网和观测手段的不足,提高我国地震监测预报的能力。群测群防队伍熟悉当地情况,同当地政府关系密切,也接近震区,与专业队伍相比存在诸多有利因素。“地震前兆和临震异常往往只有一两天,甚至几个小时,群测群防队伍及时发现并核实后能够迅速将信息传递给专业地震部门,帮助他们发布短临预报”,范德荣建议防震减灾法在修订中应加大对群测群防工作的推广。
四川省水利厅、环保局、通信管理局、省人民政府法制办、财政厅、民政厅、卫生厅、文物考古研究院和交通厅等也在座谈会上提出了对防震减灾法的修订意见。
全国人大防震减灾法立法调研组成员包括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主任委员白克明,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刘锡荣,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教科文卫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徐荣凯,部分全国人大专委会委员和工作人员,中国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刘玉辰,中国地震局党组成员、副局长修济刚。
四川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长魏宏,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甘道明,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宇坤,四川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办公厅主任袁本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部分委员和部分专委会委员、副主任委员,四川省部分厅局负责人参与座谈。 (曾燕伶 姚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