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3日从四川省民政厅获悉,全社会关注已久的汶川地震孤儿收养工作已正式启动,四川省532名地震孤儿中有88名符合社会收养条件,国内有爱心的人士今起可到孤儿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登记,符合条件的办理完有关手续后即可将孩子领回家。
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克福介绍说,收养地震孤儿的人士需年满30周岁以上、无子女、有一定的经济基础,最好是具备心理抚慰能力的社会爱心人士。
【数量】88人有被收养意愿
截至目前初步统计,地震使四川省新增“三孤”人员1349人,其中孤老645人、孤儿532人、孤残172人。目前,灾区新增和原有“三孤”人员都得到了妥善安置。
相关规定明确,只有14周岁以下的孤儿才能被收养,其中10岁以上的,将征求被收养人的意愿。大多数孤儿的亲属都不愿意放弃代养权,目前全省仅有88名孤儿具有被收养意愿。
【安置】首选“亲属代养”
四川省民政厅副厅长陈克福说,坚持“政府主导、多方参与、就地就近、集中供养”的原则,给予“三孤”人员特别关爱。对于暂时查找不到亲属的“三孤”人员,要努力帮助他们查找父母和亲属。
对于孤儿将采取亲属代养、家庭收养、寄养、类家庭养育、集中供养、学校寄宿等方式养育,其中首选“亲属代养”。
【条件】收养人须年满30岁
根据民政部的相关规定,本次汶川地震孤儿将不对海外人士(包括华侨),还有港澳台同胞开放收养权。很多孤儿还有亲人在身边,亲人不愿意放弃监护权,社会各界应给予理解,还有些孤儿年龄偏大,身体因地震伤害,出现不同程度的身体残疾。
国内收养人须年满30岁,有抚养经济能力,还应具备心理抚慰能力。
不过,法律意义上对孤儿的认定必须具备公安机关出具的父母死亡证明、医疗机构出具的父母医学死亡证明和法院系统宣布的死亡证明书等,而汶川地震孤儿还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孤儿,因为他们还在继续寻找父母,因此孤儿的人数是个变化的数字。
同时,地震孤儿每人每月可获600元生活补助费,直至其年满18周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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