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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休规则
按照2007年颁布的《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我国公共节假日共11天,分别是元旦1天、春节3天、清明节1天、劳动节1天、端午节1天、中秋节1天、国庆节3天。现行放假调休方法,基本是通过调借临近的双休日,分别形成两个7天“长假”:春节、国庆;和5个3天“小长假”:元旦、清明、五一、端午、中秋。
蔡继明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每年年末,全国假日办会草拟出下一年的放假安排,提交国务院,最终由国务院办公厅统一发布。
虽然每年的调休都有不同,但通过多年研究,蔡继明发现其中也有某种“清规戒律”:假日办会努力将法定公休假日放在调休假期的第一天,比如,国庆放假一般都是10月1日至7日;另外,也会努力避免因调休造成连续工作7天以上的情形。
事实上,2013年公共假日调休广受诟病,正是因为这个方案“没按常理出牌”。
比如,原以为2013年元旦会借用2012年12月30日(星期日),形成30日、31日和1日的“小长假”,但实际休假安排却是1至3日,这样的实际结果是,12月29日、30日正常休息,12月31日上一天班,3天小长假过后,则要连继工作8天。
但这仅仅是开始,全年的调休结果是:为了形成5个“小长假”和两个黄金周,总共挪用了9个双休日,造成1次连上8天班,两次连上6天班,3次连上7天班,人们实际上的法定公共假日仍是11天,但实际感受却比往年更累。“这种调休安排显然没有考虑到人们长时间工作造成的劳累感。”蔡继明说。
蔡继明曾询问国家旅游局的相关人士,为什么要做这样明显不合理的安排,对方答复说,因为2012年的放假安排早在2011年底公布,所以2013年的调休不能借用上一年的双休日。
不过,这个说法难以自圆其说。记者查阅2012年的放假安排,元旦调休就借用了2011年12月31日(星期六,上班)。再往前追溯,2011年的放假安排中,2011年12月31日这天并未列入调休上班计划中。
蔡继明的课题组曾提过建议:若为期1天的法定节假日出现在周四前,就与上周的双休日调休,若出现在周四、周五,就与本周双休日对调,不过,“从2006年开始与全国假日办打交道,遗憾的是他们从不征求外界意见,也没有网站,公众想提意见都没地方提。”
其实,2012年12月10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2013年放假安排通知后,石家庄公益律师韩甫政就在2012年年底上书国务院办公厅,指出按照2013年的放假安排,连续工作8天严重违反了《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但韩甫政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他至今未收到任何回复。
不过,10月10日,全国假日办首次通过门户网站发放了针对法定节假日放假安排的调查问卷,这也是全国假日办成立13年来首次向公众征求放假意见。“他们也认识到现有调休制度存在问题,算是一个进步。”王兴斌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