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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这显然不符合事实。《旧金山和约》草案刚一出笼,时任中国外交部长周恩来便发表声明指出:“如果没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参加,无论其内容和结果如何,中国人民政府一概认为是非法的,因而也是无效的。”
1951年日本政府曾就《旧金山和约》第三条的地理概念所做解释为,“历史上的北纬29度以南的西南群岛,大体是指旧琉球王的势力所及范围”([日]每日新闻社《对日和平条约》,东京,1952年,第36页。转引自郑海麟:《钓鱼台列屿之历史与法理研究》,明报出版社有限公司,香港,1997年版,第154、155页)。然而,旧琉球王从未把钓鱼岛列岛作为琉球的一部分,所以仅按经纬度划定领土归属是行不通的。
1971年10月,美国政府表示:“把原从日本取得的对这些岛屿的行政权归还给日本,毫不损害有关主权的主张。美国既不能给日本增加在它们将这些岛屿行政权移交给我们之前所拥有的法律权利,也不能因为归还给日本行政权而削弱其他要求者的权利。……对此等岛屿的任何争议的要求均为当事者所应彼此解决的事项。”([美]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听证会第92届国会记录,1971年10月27日至29日,第91页)同年美国参议院批准“归还冲绳协定”时,美国国务院发表声明称:尽管美国将该群岛的管辖权交还日本,但是在中日双方对群岛对抗性的领土主张中,美国将采取中立立场,不偏向于争端中的任何一方。直到2010年8月16日,美国国务院发言人克劳利仍就钓鱼岛主权归属问题表示:“美国的政策是长期的,从未改变。美国在钓鱼岛最终主权归属问题上没有立场。我们期待各方通过和平方式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