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余名全国政协委员日前联名提交提案,建议中央进一步授权深圳进行行政和社会管理改革试点,继续发挥其创新功能。(3月12日南方都市报)
在市场经济建设初期,深圳因被国家确定为经济特区而获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与此同时,它为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良性健康发展提供了大量的成功经验,产生了强烈的示范带动效应。可以这么说,没有经济建设上的“深圳速度”,就没有今天中国市场经济建设的“高速度”,中国的市场经济建设极有可能仍然处在“摸着石头过河”的阶段。
也正是这个原因,几代国家领导人都肯定地认为,深圳经济特区要坚持办下去。然而,今天的深圳,随着市场经济体制在我国的全面建立,与内地在政策上已无区别,其创新功能随之减弱。换句话说,让这种局面持续下去,深圳就会失却为全国继续提供成功经验的特区功能,不能继续担当“领跑人”的角色。
要想继续让深圳这个以探路为核心的“特区”名副其实,当前最急迫的,就是必须要解决现下与内地趋同的行政和社会管理体制,与特区经济社会发展不能吻合“瓶颈”。而要消除这个“瓶颈”,就要拿出当年将深圳列为经济特区的勇气,授予深圳经济特区在行政管理体制、社会管理体制改革方面创新和突破的权力,让深圳在政改方面先行一步,以行政和社会管理体制的改革让深圳继续保持“特区”的内核。
然而,笔者之所以认为深圳应该由“经济特区”变为“政改特区”,并非仅仅因为要硬性保住深圳这个特区典型——仅仅是出于这个目的,就有政绩工程、形象工程之嫌。而是因为,和其它地方相比,深圳有着更为充分的政改试点土壤和条件,是绝佳的政改试点载体和平台。也就是说,与其它地方相比,深圳更适合成为我国政改路子的“探路人”和“领跑人”。
没有人会怀疑,与国内其它地方相比,深圳已经拥有了比较充分的市场经济基础。在这方面,深圳的今天,就是全国的明天。同时,深圳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出现的障碍性因素,有的今天已经在全国各地出现,有的明天将在全国各地出现。所以,将深圳作为政改的“特区”,对全国来说,就是预谋在前。
政改是手段,而不是目的。政改的目的在于进一步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进一步促进和谐社会建设。及早进行政改探索,形成与市场经济发展相吻合的行政管理和社会管理架构,将会有效地减少我们的改革和发展成本,大大加快我国经济社会的科学发展。从深圳作为经济特区已经发挥的作用来看,完全可以相信,成为“政改特区”的深圳通过政改解决了经济和社会发展上的障碍,就等于为全国经济和社会的下一步快速发展扫清了障碍。邓学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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