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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网/中国发展门户网讯 2013 年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与世界各国共建“一带一路”的宏伟倡议,随后迅速地引起了国际社会的积极反响。5 年来,理念已转化为行动,愿景已变为现实,共建“一带一路”的基本制度框架已经形成,一系列重大建设项目已经落地,有些建设项目更是已经完成,取得了一些早期收获。在 5 周年这样一个时间节点,我们需要梳理一下这几年都做了些什么,更需要思考我们为什么要做这些,以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如何等问题。
共建“一带一路”:做了什么?
自“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与相关国家密切合作,共同努力,已经做了很多事情。如果把这些事情进行归类的话,大致可以归为三大类,即构建制度、推进项目、提供保障。
构建制度
通过国家领导人之间的互访、举办“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签署国家间“一带一路”合作协议以及制定共建“一带一路”倡议对接详细规划等方法,不断地增进了解,凝聚共识,形成了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一整套制度框架,即由“一体”“二性”“三共”“四互”“五通”等具体内容构成的制度框架;再加上其他相关方面的内容,基本上形成了“一带一路”制度框架体系。
“一体”,即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这是共建“一带一路”的最终目标。习近平总书记 2017 年初在联合国日内瓦总部发表了《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演讲,从 5 个方面对人类命运共同体进行了深刻的界定,那就是要致力于构建一个“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后来,在同年 5 月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上,习近平总书记在演讲中提到了要把“一带一路”建设成为“和平之路、繁荣之路、开放之路、创新之路、文明之路”。这实际上与以上所提到的 5 点基本思想是一致的,最终目标都是要共同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实现共同发展。这也是解决目前世界出现的发展失衡、治理困境、数字鸿沟、公平赤字等国际共性问题的中国方案。
“二性”,即开放性、包容性,这是共建“一带一路”的两个最核心特性。“一带一路”作为一个新的国际平台,有许多新的特性,其中最核心的特性有两个——开放性和包容性。这两大特性既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关于共建“一带一路”的目标之中,也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演讲中所特别强调的“丝路精神”之中,还体现在习近平总书记努力推进的经济全球化进程之中(建设开放、包容、普惠、平衡、共赢的经济全球化),及其所倡导的构建更加公正合理、普惠均衡的全球治理体系之中。所谓开放性,既包括了贸易、投资、金融、信息、技术等与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的各方面的开放,也包括了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的开放,最终是不同文明和不同民族在开放中发展,在融合中共存。所谓包容性,主要指的是在广泛参与的基础上,取得的成果应该为所有人群共享,包括贫困阶层的人们和贫穷的国家都能从共建“一带一路”中获得实际利益。
“三共”,即共商、共建、共享,这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基本原则。习近平总书记于 2014 年 6 月在中阿合作论坛第六届部长级会议开幕式上讲到,“中阿共建‘一带一路’,应该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在 2017 年 5 月由我国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的《共建“一带一路”:理念、实践与中国的贡献》中,也明确地提到了建设“一带一路”的基本原则,即“坚持共商、共建、共享原则”。这实际上也很好地体现了互信、互利、平等、协商、尊重多样文明、谋求共同发展的“上海精神”,两者之间具有很强的异曲同工之处,都体现的是中国方案的基本原则。
“四互”,即相互和平合作、相互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这是共建“一带一路”的基本精神,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着重强调的“以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为核心的丝路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 2017 年举行的“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开幕式演讲中,对这 4 句话进行过十分详细的解释,主要是强调了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友好合作的重要意义和价值。其中包括,通过和平的方式共同建设陆上和海上丝绸之路;不同文明、宗教、种族之间求同存异,共同发展;来自不同文化、知识背景中的不同民族和人民相互交流,相互学习,相互借鉴;最终的结果是从相互的交流与合作中,大家都能收获成功的果实,促进共同的发展。历史和现实都证明了,只要坚持合作共赢的基本思路,就能很好地处理不同国家、民族、人民之间的关系,实现互利共赢。
“五通”,即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这是共建“一带一路”的主要内容。习近平总书记 2013 年 9 月的提法是“政策沟通、道路联通、贸易畅通、货币流通、民心相通”;后来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外交部和商务部三部委于 2015 年 3 月发布的《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中,进一步明确为“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民心相通”5 个方面的“合作重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