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走向哪里?

发布时间: 2015-04-21 09:34:18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胡江云  |  责任编辑: 魏博
关键词: 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经济 全球治理 自贸区 胡江云

中国如何深入推进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

到目前为止,中国进行了两批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建设,最早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进行扩容,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包括广东、天津、福建。

2014年12月,中国政府印发《关于推广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复制改革试点经验的通知》,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的改革事项包括投资管理领域、贸易便利化领域、金融领域、服务业开放领域和事中事后监管措施领域,共计23项措施;在全国其他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复制推广海关制度创新、检验检疫制度创新领域的6项措施。

2015年2月,国务院副总理汪洋牵头负责,建立了国务院自由贸易试验区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工作。该制度对全国自由贸易试验区深化改革试点工作进行宏观指导,协调解决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验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及时评估、总结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提出复制推广意见和建议等。

2015年4月20日,中国政府公布了《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和《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这些方案进一步明确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国家战略,广东自贸试验区立足推动内地与港澳经济深度合作,天津自贸试验区立足于京津冀协同发展,福建自贸试验区立足于深化两岸经济合作,上海自贸试验区继续在推进投资贸易便利化、货币兑换自由、监管高效便捷以及法治环境规范等方面担当“领头羊”。

中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未来走向哪里?

尽管2015年4月中国政府公布了自由贸易试验区方案,并实施统一的负面清单,但是中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道路仍然是需要时间来证明一切。

首先,自由贸易试验区需要建立规范、完善的治理结构。无论是最早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还是后来的广东、天津、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都面临治理结构上的缺陷。现有自由贸易试验区都有海关特殊监管区,都有多个片区,必然涉及到基层管理机构的治理结构。这些基层机构是政府的派出机构还是法人治理机构,如何与地方政府特别是当地行政区政府之间的治理结构相协调,这是值得深思的问题。例如,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面临与深圳前海、南沙新区、横琴新区之间的治理结构协调问题,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就面临与天津滨海新区、天津港片区、天津机场片区等之间的治理结构协调问题,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面临与厦门、平潭、福州片区之间的治理结构协调问题。

其次,中国自由贸易试验区需要解决碎片化问题。现有4个自由贸易试验区面积都是120平方公里左右,其中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面积最大,为120.72平方公里,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面积最小,为116.2平方公里。国家进行批复和设计自由贸易试验区,从2013年到现在都没有明确说明其依据和标准。实际上,自由贸易试验区面积在120平方公里左右做文章,肢解了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功能,甚至破坏了原有的规模效应,特别是贸易便利化和投资的自由化。例如,平潭岛变成岛中区,自由岛功能大幅被削弱。一区多园会增加更多的运行成本,不能有效发挥自由贸易试验区的效应和功能,它只能是权宜之计,未来将会进一步扩容到整个地区。

第三,中国的自由贸易试验区需要一个科学的、规范的标准。中国各地都在积极申请自由贸易试验区,重复当年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开发区过多过滥的故事,圈占大量的土地资源,并带来大量的社会矛盾。当前,全国进行深化改革,特别是转变政府职能,减少行政审批,提升经济效率。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申请和批准,也应当是减少审批,鼓励相关机构根据中国国情,借鉴国内外的经验教训,制定和设计科学、规范、合理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标准。例如,营商环境、贸易便利程度、投资自由度、制度创新等。这样,全国各地之间开展制度创新、公平竞争,哪一个地方达到自由贸易试验区标准,就自动升级自由贸易试验区。哪些地方不积极创新,不转变政府职能,不改善营商环境,就难以获得自由贸易试验区的申请资格。

总之,未来自由贸易试验区不再是一哄而上,不再是政策高地,而是实实在在的经济自由区、创新区,该区域内交易成本尽可能低,经济效益大幅提高,落实国家战略布局,有助于提升中国全球治理能力。(胡江云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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