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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守法?利益驱动沙漠排污
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潘涛认为,企业偷排是由于环境守法意识不强,没有意识到对环境带来的危害。同时,“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建立污水处理设施、保证设施正常运行、达到排放标准,成本很高,每年要有相应投入。环境治理成本越来越高,如果不进行守法排污,治污成本就省下来,生产成本降低,竞争力就提高。没有环污治理成本在,市场竞争中有价格优势,造成了很多企业偷排的原始冲动。
“有人认为沙漠排污是充分利用环境容量,这陷入了认识误区,实际上沙漠的污水环境容量是很低的。沙漠排污具有很强的隐蔽性,荒凉大漠人迹罕至,直接受损的主要是环境公益,一般不会产生直接的人身和财产损害,公众参与的机会很少,排污很难被发现。在全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大形势下,经济发达的地方环境监管也较严,排污企业被逼寻找新的生存空间,而经济不发达地区急于寻求发展而招商引资,受共同的经济利益驱动,双方一拍即合。本案中,污染企业肆意排污,而地方政府却监管不力,环境领域的腐败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近年来,类似污染事件频频发生于监管脆弱的交界地区,反映了我国环境污染开始从核心城市向偏僻交界地带转移的一种新趋势,这给新时代的环境保护提出了新的要求。与此同时,这也无不提醒我们,向污染宣战必将是一场‘持久战’,污染者不会主动投降,我们要做好准备。”北京林业大学生态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杨朝霞说。
严正法度,像查酒驾一样查违法排污
“如果没有去年习近平总书记对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的批示,沙漠违法排污行为会怎么处理?对重大的环境污染、破坏行为,什么时候能走出靠领导批示才查处的怪圈?”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所长王灿发表达出这样的感慨。
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执行院长王文,曾经提出“要海洋强国,也要沙漠强国”。关于沙漠排污事件,他认为,从国内部分沙漠地区的治沙模式看,沙漠可以产生出巨大的生产力,沙漠要发展,更需要环保,要像查酒驾一样去严查违法排污事件,追究排污责任人,强化监管和执法力度,加强法制,让“有牙齿”的环保法真正发挥作用。
针对相关部门对荣华公司罚款300万元引发的社会热议,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环境资源法研究所主任周珂告诉记者,“环保部门的罚款是一种行政管理的功能,难以达到让企业倾家荡产的惩罚力度。真正造成的污染,要让企业承担民事责任,将生态恢复到原状,只能通过司法来解决。”
“水十条”能否长出“牙齿”?
腾格里沙漠污染事件不仅警示了沙漠保护的重要意义,也将“污水治理”这一严峻问题显现在大众面前。作为中国“向污染宣战”的“三大战役”之一,水污染防治影响深远。
经过多轮修改,被称为“水十条”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有望下月出台,将在污水处理、工业废水、全面控制污染物排放等多方面进行强力监管并启动严格问责制,铁腕治污将进入新常态。“水十条”能否长出“牙齿”,我们拭目以待。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常纪文认为,作为新《环保法》与《水污染防治法》的衔接,“水十条”可能会提出一些时间表和行政要求,也会参考类似“大气十条”中的考核机制。北京市环境保护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潘涛认为,“水十条”肯定会对水污染治理推动作用,关键是有关措施能不能从根本上落到实处。他指出,守法意识的培养是整个社会的长期过程,提高道德水平、诚信、守法意识……社会水平的提升能带动环境污染治理水平的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