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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行业发展规划
(1)《生物燃料乙醇及车用乙醇汽油“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
2006 年,根据国务院领导指示精神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司组织编制了《生物燃料乙醇及车用乙醇汽油“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及《生物燃料乙醇产业发展政策》,进一步明确了燃料乙醇发展的原则、方向和重点,并回答了一些业内及社会上普遍关注的问题。在高度重视粮食安全的前提下,提出了不与粮争地,不与人争粮,走工艺技术柔性化、原料多元化的路线。在国务院批准实施《生物燃料乙醇及车用乙醇汽油“十一五”发展专项规划》前,除按规定程序核准启动广西木薯乙醇一期工程试点外,任何地区无论是以非粮原料还是其它原料的燃料乙醇项目核准和建设一律要报国家审定。非粮示范也要按照有关规定执行。凡违规审批和擅自开工建设的,不得享受燃料乙醇财政税收优惠政策,造成的经济损失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有关单位的责任。非定点企业生产和供应燃料乙醇的,以及燃料乙醇定点企业未经国家批准,擅自扩大生产规模,擅自购买定点外企业乙醇的行为,一律不给予财政补贴,有关职能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罚。银行部门审批贷款要充分考虑市场是否落实的风险。
(2)《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2007~2015 年)》
2007 年7 月颁布的《农业生物质能产业发展规划(2007~2015 年)》提出,结合生态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合理利用盐碱地、荒地和冬闲田等未利用或利用不充分的土地资源,适度种植甘蔗、甜高粱、薯类、油菜籽等能源作物。开展燃料乙醇综合产加销一体化示范,积极探索“公司+协会”、“公司+基地+农户”等多种形式的产业化生产模式,延长产业链条,提高综合利用水平。
(3)《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
2007 年9 月颁布的《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提出:根据中国土地资源和农业生产的特点,合理选育和科学种植能源植物,建设规模化原料供应基地和大型生物液体燃料加工企业。不再增加以粮食为原料的燃料乙醇生产能力,合理利用非粮生物质原料生产燃料乙醇。在《可再生能源发展中长期发展规划》中的重点发展领域规定,近期重点发展以木薯、甘薯、甜高粱等为原料的燃料乙醇技术,以及以小桐子、黄连木、油桐、棉籽等油料作物为原料的生物柴油生产技术,逐步建立餐饮等行业的废油回收体系。从长远考虑,要积极发展以纤维素生物质为原料的生物液体燃料技术。到2010 年,增加非粮原料燃料乙醇年利用量200 万t,生物柴油年利用量达到20 万t。到2020年,生物燃料乙醇年利用量达到1000 万t,生物柴油年利用量达到200 万t,总计年替代约1000 万t 成品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