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思玉林狗肉节 艰难前行的动物福利立法

发布时间: 2014-06-27 09:29:15  |  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  |  作者: 魏博  |  责任编辑: 魏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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着眼于人 让动物福利有法可依

法律是动物福利最根本的保障,也是国际大势所趋,世界动物卫生组织2005年就已制定了动物福利的法规及标准。目前,国际上已经有一百多个国家和地区通过了动物福利相关的法律法规。而在中国,尚没有动物福利的相关立法,近年来,中国在动物福利立法方面也出现了不少积极的迹象。例如,成立了一些国家级的动物福利行业组织,如中国兽医协会公共卫生与动物福利分会、中农促动物福利国际合作委员等,这些机构还牵头起草了动物福利相关的法律法规,如《动物福利评价通则》,不少具体的农场动物福利评价细则目前也在积极起草过程中。

据了解,《野生动物保护法》已实施20多年,不少内容已经过时,在社会各界的积极呼吁下,今年也终于列入人大修法议程,而动物福利就是其中亟待修订的热点内容。此外,一些地方性法规,如上海、哈尔滨和北京等地的犬只管理规定,也已明确规定不能随意遗弃宠物,不能无缘无故虐待动物,否则就会受到相应的处罚,这也是一大进步。

由于归真堂上市、活拔兔毛以及玉林狗肉节等涉及动物福利的热点事件引发了广泛的社会讨论,公众对于动物福利相关立法的需求十分迫切,近期,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动物福利国际合作委员会、世界动物保护协会共同开展了公众动物福利意识调查研究,调研结果显示,支持中国动物福利立法的公众占94.63%。

孙全辉表示,一个国家的国情、文化和传统都会对法律的颁布和实施造成影响。例如,刚建国时国家非常穷,必须靠食用野生动物来补充食物和蛋白质,因此在1989年《野生动物保护法》出台前,不少政策是鼓励人们去打猎的,那是在特定时期制定的特殊措施。而现在,野生动物保护已成为全民的共识,我们也视猎捕、走私和食用野生动物为陋习。据考证,中国的传统文化中也不乏关爱动物、敬畏生命的优良传统,一段时期内,受“人定胜天”的意识形态主导,片面夸大了人的作用,做出了一些违背自然规律的事,包括把动物当作资源,不加节制地利用,对自然和生命缺乏普遍的关怀和尊重。保障动物福利不仅是法律的诉求,也是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构建美丽中国、和谐社会更是离不开人与动物的和谐相处。

作为动物福利的倡导者和践行者,世界动物保护协会中国代表处首席代表赵中华指出,“我们着眼于动物,必先着眼于人;要改善动物的处境,必先转变人的观念。我们不能孤立地看待动物福利这个问题,因为它是一个涉及经济、生态、伦理以及公共政治等多个领域的交叉学科,人们需要结合不同领域的视角来进行努力。动物福利在中国的推广和普及,必将对中国经济、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公众健康以及全球动物福利的推广发挥重要作用。”

赵中华表示,动物福利并不是舶来品,中国文化一直都有动物保护和动物福利思想,从先秦时期就开始有记载。《论语•述而》中“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意为:只钓鱼而不网鱼,只射飞鸟而不射巢中的鸟。这句话表达了孔子的仁爱感情。《庄子•秋水》曰:“何谓天?何谓人?”北海若曰:“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穿牛鼻,是谓人。”故曰:“无以人灭天,无以故灭命,无以得殉名。谨守而勿失,是谓反其真。”他认为,倡导动物福利是对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对实现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总之,不论是两年前的归真堂上市风波,还是最近的玉林狗肉节,都会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中国动物福利事业的向前发展。2013年,教育部首次把“动物保护与动物福利”纳入到兽医学本科教育的核心课程,就是中国动物福利教育的一大突破。随着开放程度不断提高,国际化步伐不断加快,中国公众对动物福利重要性的认识也将进一步提高,而为动物福利立法自然就会成为水到渠成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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