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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我注意你提到的“竞争性地方政府模式”。所谓“竞争性”,就是大家都去瞄准同一个目标去竞赛,去比拼。从比增长,拼增长,到比提供公共服务,这个说起来容易,现实中却不是一个简单的事情。你分析了形成竞争性地方政府的体制因素,那要让地方政府成为公共服务主体,需要怎样的体制因素?
迟福林:我认为,有两个方面很重要。
一方面要把推动农地物权化改革作为规范地方政府行为的重点。为什么要讲土地的问题?因为地方政府可以从土地交易中获得巨额收益,这是竞争性地方政府形成的重要体制条件。许多地方的土地出让金收入相当于一般预算收入的50%以上。另外,地方政府举债投资扩张,也主要是以土地资源作融资抵押。截至2012年底,全国84个重点城市处于抵押状态的土地面积同比增长15.7%,抵押贷款总额同比增长23.2%。
如何切断这条伸向农村土地收益的“有形之手”呢?这需要在推进中央地方财税体制改革、培育地方稳定税源的同时,加快推进农村土地物权化改革,也就是要赋予农民具有物权性质的土地使用权,使其在用途管制的前提下可流通、可转让、可抵押,尽快让土地这个“第二财政”退出历史舞台。
另一方面还要尽快形成以公共服务为导向的中央地方财税体制。为什么又要讲财税体制问题呢?是因为这些年逐步形成的以经济总量为导向的中央地方关系,在调动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的同时,也开始形成中央地方财税关系的两大失衡:一是中央与地方事权与财力的失衡;二是大中小城镇财力资源配置的失衡。
解决这两大失衡,需要中央地方关系的导向由经济总量转向公共服务,以此作为新阶段财税体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把大中小城镇公共资源配置均等化作为中央地方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合理划分各级政府间的事权与财力,由此推动地方政府加快向公共服务主体的角色回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