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期徒刑名不副实的四大典型贪官

发布时间: 2015-11-07 11:00:29  |  来源: 新京报  |  作者: 王姝  |  责任编辑: 王振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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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典型2

湖南工业大学原校长张晓琪

被判无期徒刑后的两年时间里,没有被收监执行,而是“一直在社会活动”,这是湖南工业大学原校长张晓琪的记录。

张晓琪生于1944年,现年71岁。2011年因受贿罪被判处无期徒刑。法院查明,1995年至2009年底,他先后139次收受人民币285万元、港币274.5万元、美元1.55万元。收受的贿赂主要用于赌博、购买房产等。到澳门赌场赌博20余次,豪输港币270余万。

“政事儿”注意到,案件审理期间,张晓琪声称身患癌症,获准取保候审。

2014年最高检的专项行动启动后,湘潭市检察院发现张判决时未被羁押、判决生效后也未被收监,将他列为清查重点。走访医院,查阅病历发现,张晓琪只是患有一般性疾病,并没有长期住院治疗,并不具备因病情严重被拒绝收监的情形。

据检察日报披露,判决生效后,张晓琪一年到医院住两次院,每次七天、十天不等,剩余大部分时间居住在长沙的女儿家。

2014年7月,装病逍遥两年的张晓琪终被收监。但事情并未就此结束。近日,湘潭市检察院向湘潭市中级法院发出“规范刑事案件交付执行”的检察建议,并建议对造成罪犯张晓琪没有及时交付执行的相关责任人作出相应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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