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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环境
地表水
按照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span>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的通知》(环办[2011]22号),按21项监测因子对地表水环境质量进行评价,全省地表水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省辖海河流域为重度污染,淮河流域、黄河流域为轻度污染,长江流域为良好。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与上年同期相比,全省地表水水质基本稳定。海河、黄河流域水质级别保持不变,淮河流域由中度污染变为轻度污染,长江流域由轻度污染变为良好。
监测断面水质类别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进行评价,83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有39个,占47.0%;符合Ⅳ类标准的断面有19个,占22.9%;符合Ⅴ类标准的断面有7个,占8.4%;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有18个,占21.7%。
淮河流域 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46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有20个,占43.5%;符合Ⅳ类标准的断面有13个,占28.3%;符合Ⅴ类标准的断面有4个,占8.7%;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有9个,占19.5%。
史灌河、臻头河、澧河水质级别为优;淮河干流、浉河、竹竿河、潢河、白露河、汝河、沙河、北汝河水质级别为良好;洪河、颍河、泉河、黑茨河、涡河、大沙河、沱河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清潩河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贾鲁河、双洎河、黑河、惠济河、包河水质级别为重度污染。
海河流域 水质级别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11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有2个,占18.2%;符合Ⅳ类标准的断面有2个,占18.2%;无Ⅴ类水质断面;劣Ⅴ类的断面有7个,占63.6%。
淇河水质级别为优;安阳河水质级别为良好;汤河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卫河、共产主义渠、马颊河水质级别为重度污染。
黄河流域 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主要污染因子为氨氮、化学需氧量和五日生化需氧量。
19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有12个,占63.2%;符合Ⅳ类标准的断面有3个,占15.8%;符合Ⅴ类标准的断面有2个,占10.5%;水质为劣Ⅴ类的断面
有2个,占10.5%。
黄河干流、伊河水质级别为优;宏农涧河、洛河、沁河、天然文岩渠水质级别为轻度污染;金堤河水质级别为中度污染;蟒河水质级别为重度污染。
长江流域 水质级别为良好。
7个监测断面中,水质符合Ⅰ~Ⅲ类标准的断面有5个,占71.4%;符合Ⅳ类标准的断面有1个,占14.3%;符合Ⅴ类标准的断面有1个,占14.3%;无劣Ⅴ类水质断面。
老灌河水质级别为优,白河、湍河、唐河水质级别为良好。
水库 全省水库总体水质状况良好。监控的23座大中型水库中,白沙水库、故县水库、窄口水库、鸭河口水库、丹江口水库、板桥水库、薄山水库、宋家场水库水质符合Ⅱ类标准;尖岗水库、陆浑水库、白龟山水库、昭平台水库、彰武水库、小浪底水库、三门峡水库、南湾水库、鲇鱼山水库、石山口水库、五岳水库、泼河水库水质符合Ⅲ类标准;石漫滩水库除总磷为Ⅳ类,宿鸭湖水库除总磷、石油类为Ⅳ类外,其他因子均符合Ⅲ类标准;孤石滩水库除总磷为Ⅴ类外,其他因子均符合Ⅱ类标准。
省辖丹江口水库陶岔取水口水质符合Ⅱ类标准。
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
地表水源地水质按《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进行评价、地下水源地水质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Ⅲ类标准进行评价,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良好。驻马店、平顶山、信阳、鹤壁、濮阳、许昌、三门峡、商丘8个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级别为优,济源、安阳、郑州、洛阳、焦作、周口、开封、新乡、漯河、南阳10个城市水质级别为良好。
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基本稳定。
城市地下水
按《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93)进行评价,全省城市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良好。南阳、郑州、鹤壁、济源、洛阳、漯河、驻马店、焦作、许昌、平顶山、信阳、安阳、三门峡、商丘、周口、新乡16个城市地下水水质级别为良好,开封除氟化物为Ⅳ类外,其他因子均符合Ⅲ类标准;濮阳除总硬度为Ⅳ类外,其他因子均符合Ⅲ类标准。
与上年相比,全省城市地下水水质基本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