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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高等教育
研究生培养单位26个,其中高等学校18个,科研机构8个。普通高等学校79所,其中部委属3所,地方属76所。普通高校中本科院校36所(民办11所),高职(专科)院校43所(民办7所)。成人高等学校19所。
研究生招生2.03万人。其中博士生2375人,硕士生1.8万人。在学研究生6.09万人。其中博士生1.03万人,硕士生5.06万人。毕业生1.68万人。其中博士生1653人,硕士生1.52万人。
普通本专科共招生20.31万人,在校生70.45万人,毕业生20.38万人。普通高校教职工7.75万人,其中专任教师4.54万人。校舍建筑面积2457.1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99.7亿元,图书6704.6万册。
成人高等教育本专科招生7.79万人,在校生17.06万人,毕业生5.93万人。教职工3363人,其中专任教师2046人。校舍建筑面积70.8万平方米,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18亿元,图书220万册。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学历教育报考10.68万人次,取得毕业证书1.4万人。
高等教育毛入学率38.75%。
五、民办教育
各级各类民办学校(含教育机构)5050所,招生22.42万人,在校生67.45万人。
民办幼儿园3699所,入园儿童16.22万人,在园儿童29.48万人。
民办普通小学11所,招生1878人,在校生10831人。民办普通初中33所,招生12002人,在校生40767人。
民办普通高中42所,招生9257人,在校生26712人。
民办中等职业学校62所,招生9411人,在校生31997人。
民办高校18所(含独立学院2所),招生2.90万人,在校生102627人。其中,本科在校生81962人,专科在校生20665人。
自考助学班学生、预科生、进修及培训学生470人。民办的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36所,各类注册学生0.2万人。其他民办培训机构1185所,28.76万人次接受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