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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继续深化边境扶贫试点工作。坚持“立足民生、发展产业、安边兴县、以村带城”的思路,坚持“一线守边、二线固边、三线服务”的工作方针,整体推动17个重点县(市)边境扶贫。结合安居富民、定居兴牧两大工程,以整村推进为平台,大力改善民居、发展产业,统筹建设边境新区、物资供应站,着力增强其辐射功能。在有口岸的边境扶贫重点县(市)的中心乡镇,结合口岸经济开发,统筹布局边民小区,提高城镇化建设水平。开展边境扶贫与口岸经济相结合、与援疆政策相衔接的“双促双带”边境扶贫试点工作,促进边境扶贫与口岸经济融合发展。
四、深入推进扶贫重点民生工程。按照自治区继续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的要求,加大财政扶贫资金支持力度,以不低于13.9亿元的补助规模,建设贫困户安居房7000套、牲畜棚圈20000座,帮助4万户贫困户发展优质林果、3万户贫困户发展庭院经济、1万户贫困户发展设施农业、2万户贫困户购买生产母畜、3万户贫困户购买家禽、8000户贫困户发展手工业,开展实用技术和技能培训21万人次,深入推进扶贫重点民生工程。抓住自治区启动“燃气化工程”、继续实施农村公路畅通富民工程等重大机遇,积极挂靠、主动对接,争取使贫困户最早、最快、最为广泛地分享经济发展成果。积极协调行业政策向贫困地区倾斜,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重点加强贫困地区社会建设,加快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步伐。
五、大力促进贫困农牧民增收。认真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在“收入倍增”中着力促进农民增收的要求,从战略上研究采取综合扶贫措施,营造有利环境条件,不断开辟就业门路、拓宽增收渠道。完善扶贫贴息贷款政策,引导信贷资金向贫困地区倾斜,推动金融机构、产品和服务创新,大力发展贴近农户的小额贷款,扶持贫困户发展特色增收产业,支持贫困地区加快产业发展步伐,为贫困农牧民增收提供支撑。扩大财政扶贫贴息资金额度,创造良好的政策和服务环境,扶持扶贫龙头企业跨越式发展,特别是重点支持南疆三地州扶贫龙头企业发展,着力培养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多种形式的新型农民合作组织和多元服务主体。地州、县(市)组织开展1个扶贫龙头企业帮扶1个贫困村、带动1-2个产业、覆盖1万人活动,建立扶贫龙头企业帮扶带动的长效机制。强化开放型扶贫培训合作平台和扶贫培训基地建设,组织实施“双十”扶贫培训计划,建立扶贫培训网络监测系统,加强劳动力转移技能培训和农牧业实用技术培训,为贫困农牧民增收提供智力支持和技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