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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大工程”
(一)设施农业发展工程。新增设施农业面积50万亩,其中新建深冬生产型日光温室20万座,面积40万亩;在设施农业主产县(市、场)建设集中育苗配送中心60个。围绕设施农业产业一体化发展,进一步研究开发和改进设施农业机械,加快发展设施农业生产基地预冷保鲜设施建设。
(二)标准农田建设工程。在粮棉主产县(市、场)共建设标准化农田2500万亩,其中标准化粮田1500万亩、高产稳产标准棉田700万亩;积极实施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基本口粮田建设项目为主的耕地质量建设,完成中产田改造面积212万亩,开展土壤有机质提升项目340万亩。
(三)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围绕棉花、粮食和特色作物节本增效,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1300万亩。
(四)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工程。每年扶持培育2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2015年,50%以上合作社实行标准化生产或服务,60%以上的成员产品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直供超市或合作社连锁店销售;培育10个国内知名合作社产品品牌,20个自治区知名合作社产品品牌。每年培训1000名合作社负责人、管理人员和业务骨干,1000名合作社财务人员,1000名县乡合作社辅导员,10万名合作社成员。
(五)“一村一品”工程。紧紧围绕特色种植业、特色林果业、特色养殖业、特色服务业、特色加工业“五大产业”,开展“百村示范,千村推进行动”,新建一村一品示范专业乡镇50个,专业重点村150个,专业示范村600个。所生产的农产品全部实现无公害生产,其中30%以上通过无公害农产品认证,20%以上通过绿色食品认证,部分产品通过有机食品认证。
(六)外向型农业发展推进工程。到2015年,建设示范性大田出口示范基地10万亩;建立保护地栽培基地2万亩,建设1万个高标准温室大棚。建成后每年生产大田蔬菜20万吨;生产反季节蔬菜2.5万吨。年出口贸易额达到1亿美元;对外出口花卉达到100万枝,实现出口收入100万美元。同时进行商品注册和基地备案。每年培训技术人员和农民1000人次。
(七)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积极争取国家农业机械化推进工程规划的支持。加速实施自治区农机公共服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农机化技术推广,农机监理,农机试验鉴定、质量安全检测及投诉,农机化培训,农机市场监督管理,农机化信息网络和农机标准化等七大公共服务体系基础设施建设。加速推进农村农业机械运行基础设施建设。在全区乡镇农机管理(推广)服务站办公、机械场(库、棚)建设300万平方米(约4000平方米/个乡站);在偏远乡镇建设农机加油站500个,建设1000个农机专业合作社,依托农机合作社建设200个乡镇农机维修点及农机配件供应点。
(八)农业生态与资源保护工程。一是开展乡村清洁工程,建设400个清洁工程示范村(队);二是开展农业生物资源保护工程,针对现已濒危的农业野生植物资源建立原生境保护点10-15个。三是开展农田地膜回收机械改进和研究,加大农田地膜回收利用力度,全区建设区域性地膜回收站200个。四是建立1个自治区级农业生物资源监测中心和50个县级农业生物资源监测站。
(九)农村沼气工程。一是发展户用型沼气工程。结合养殖小区、集中养殖村以及设施农业生产基地,新建农村户用型沼气25万座,综合利用多效能肥建设模式,生产高效优质农产品。二是发展集中型沼气供气工程。结合中心村、村庄社区等,新建大中小型沼气供气工程3500处,集中供气能力达到25万户,发展产业沼气,实现传统循环农业向现代循环农业体系有效转化。三是发展沼气服务体系工程。新建乡村沼气服务站4944个,对沼气供气工程的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实现无缝衔接。
(十)农户民生改善工程。一是按照“统筹规划、突出重点、分布实施”的原则,对全区地方农场53780户危旧房进行改造,新建或改造农场住宅区道路11846公里,解决农场14.48万人的饮水安全问题;二是围绕缩小区域差距,加大对贫困县特别是17个边境扶贫试点县的支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