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十二五”农业科技发展规划(全文)

2013年09月11日11:12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十二五 规划 纲要 农业 农村经济 农民增收 产业化 科技创新

(四)改革和加强农业科技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加快规划的组织实施。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加快农业和农村科技进步作为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措施,研究制定农业和农村科技发展规划,并把工作实绩列入市县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和新农村建设工作督查考核。各级科技管理部门要把推进农业进步作为科技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要把组织领导和实施本规划,作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措施,提供必要的政策保证和资金支持,并列入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督查考核内容。充分发挥各级科技特派员的作用,开展形式多样的农村科普活动和科技信息服务。共同解决农业科技重大问题,合力推进农业与农村科技进步。

2、改革农业科技项目管理制度,建立科学公正的科技项目招投标和评估制度。强化部门和地州科技资源的整合,推进部门协作和地州联动,联合开展农业科技重大项目的调研设计、决策咨询和组织实施。继续推行重大科技项目的招投标制与课题管理制,实行“公开招标、统一受理、专家评审(评标)、择优委托、跟踪管理”的科技项目管理模式。

改革项目立项管理,引入非竞争性配置方式和招标竞争的配置方式,一方面将需要长期积累的基础性科研工作纳入非竞争性经费支持范围,确保研究的持续性与稳定性;另一方面开放科技资源,围绕产业发展中共性和关键技术,采用竞争方式配置科技资源。科技项目的立项要做好与产业布局、产业比重的衔接,实现资源的到位和高效利用。按照产前、产中、产后阶段的研发内容,加强和重视产后项目的立项支持。

加强对农业科技资金使用的综合管理,推行科技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和绩效评价,强化项目过程管理和中期评估,改革项目验收考评机制,建立评审专家和项目负责人信用制度,提高农业科技经费的使用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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