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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增加资金投入
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财政支出重点向农业农村倾斜,确保用于农业、农村的总量、增量均有提高,土地出让收益重点投向农业土地开发、农田水利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确保足额提取、定向使用。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国际旅游岛、西部开发、中部市县农民三年增收有关文件精神,扩大政策的惠及面。加大农业补贴补助力度,完善种粮直补、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农资综合补贴政策,建立更加有效促进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的农业补贴机制。进一步完善农业生产关键技术与服务支持政策,增加农业科技专项资金规模,逐步扩大高产创建和标准化建设范围,继续实施测土配方施肥补助,扩大土壤有机质提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补助、膜下滴灌等高效节水技术补贴、动物疫病防控经费、养殖环节病死动物及其无害化处理补贴规模,建立高耗能老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助。整合相关涉农资金,并向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倾斜。
多渠道吸引社会资金。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充分利用外来资本、社会资本,鼓励和依靠业主投入,发动农民增加生产投入,形成多渠道、多主体、多形式的投融资机制。通过税收减免、财政补贴和投资补助等措施,引导各类主体投入现代农业,参与农村产业发展和公共设施建设,努力形成多元化投入新格局。落实农业税收减免政策,制定土地利用、工商注册等组合优惠政策,引导社会资本投向农业。围绕农业的销售、加工、种植等环节,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引进战略合作者。落实产业化资金,重点扶持骨干龙头企业创品牌、建基地、联农户、带乡镇发展。加强龙头企业动态监测,规范管理。协调金融、信贷部门加大龙头企业的资金支持。支持龙头企业采取多种形式与农户建立更加紧密的利益联结机制,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
优化农村金融环境。推进农村金融组织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制度创新,发展各类新型金融组织。积极探索促进农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强化金融机构对农业发展的支持作用,协调引导国开行、农业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农信社、邮政储蓄银行等金融机构信贷资金投向热带现代农业。扶持农业信贷担保组织发展,扩大农村有效抵押物范围。加快建立村镇银行等新型农村金融组织,扶持有条件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开展信用合作,完善登记和管理办法。鼓励保险公司开展农业保险业务,降低农业企业和农户特别是种植大户的生产经营风险。落实省农业厅与省农发行签订的战略性合作框架协议,推进农信社和农民合作社合作,开展农村金融互助社试点,大力培育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上市融资。
三、完善市场调控
建立农业灾害预警机制。搞好防灾抗灾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灾害应急预案。进一步完善农业信息采集体系,开展农情调度和生产监测,收集、整理、分析,及时发现趋势性、苗头性市场异动,提升服务宏观决策和引导微观生产经营的水平。加快建立政策性农业保险制度,选择部分产品和部分地区率先试点,对参加种养业保险的农户给予一定的保费补贴。
建立农产品收储调节体系。建立商业收储机制,科学安排收、储、出的时间点与周期,调节鲜活农产品上市时间,防止集中上市导致“卖难”问题的发生,保证生产淡季市场供应,确保市场平稳。
大力推动农产品促销。开展以北京为重点的环渤海地区、以上海为重点的长三角地区、以深圳为重点的珠三角地区促销活动,扩大完善驻国内外市场农产品流通办事处。在全国大中城市建设海南农产品展示厅,设立品牌农产品销售专柜,扩大品牌产品知名度。以冬交会等会展为平台,举办综合性、专题性的热带现代农业博览、展示、技术洽谈会等,扩大海南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的影响。开展“一县一品”创建活动,重点培育陵水有机木瓜、乐东哈蜜瓜、香蕉、琼中绿橙、澄迈福橙、定安黑猪、保亭什玲鸡、屯昌枫木苦瓜等品牌,塑造海南国家热带现代农业基地品牌形象。
加强国际交流合作。建立农业对外交流合作机制,培育出口龙头企业和国际营销队伍。加强与港台地区和东盟国家的农业合作,扩大优质农产品出口基地。引进国外境外大型现代农业集团,加快热带特色现代农业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农业企业“走出去”发展。建立中国与东盟国家的热带农业交流合作平台,承担中国—东盟农业合作事务的研究、信息及技术交流、人员培训、论坛对话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