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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组织化经营
“十一五”期间,海南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迅速。至2010年底,全省在工商部门注册成立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累计3520家,入社股金总额达到18.64亿元,入社农民10.2万户,联结农户31万户,约占全省农户的37%。按产业分,种植业1791家、畜牧业1180家、水产业246家、农机业70家、运销业165家、加工业23家、其它行业35家。
(一)发展思路与目标
重点培育产销一体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农民新型合作组织,鼓励龙头企业与农民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着力提高组织化程度。落实支持合作社发展的政策措施,突出抓好人才培训、农超对接和品牌培育“三大重点”,通过抓规范、抓对接、抓辅导、抓创新,努力使农民专业合作社制度建设更加健全,内部管理更加规范,市场竞争能力明显提高,并将服务范围扩大到农产品加工销售、农业休闲观光、农机作业服务、农业用水等领域。
到2015年,评定100家省级示范社,争取全省注册品牌合作社达60家,带动农户能力明显增强,争取合作社入社和联结农户数量占全省农户的50%以上,
(二)发展重点
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创建。选择100家民主管理好、经营规模大、服务能力强、产品质量优、社会反响好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创建省级示范社。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品牌化建设,使一批优秀农民专业合作社率先成为引领农民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现代农业经营组织。力争示范社标准化生产率达到100%,主要生产资料统一购买率达到80%以上,产品统一销售率达到80%以上,商标注册率达到90%以上。
健全合作社指导服务系统。省、市县、乡镇建立合作社服务指导中心,健全农民专业合作社辅导员操作规程,建设一批合作社人才培养实训基地,完善合作社辅导员队伍和工作指导体系,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生产标准化、经营品牌化、管理规范化、社员知识化、产品安全化等培训。
扶持产销专业合作社。重点扶持600家瓜菜产销农民合作社,通过奖励订单农业、农产品质量认证,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向产销一体化转型。充分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培育行业协会,与龙头企业要,形成农产品流通的主体力量。实施品牌战略,统一包装、统一商标、统一质量标准、创立知名品牌,依托品牌进入超市和宾馆。积极参加各种展销会、交易会,加强产销对接和宣传优势产品。
加快“农超对接”。大力发展农产品从农田到零售终端的直接流通方式,加快形成流通成本低、运行效率高、质量安全的农产品营销网络。扶持引导1000个合作社与城市超市、高校食堂、农资生产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实现产销衔接。重点建设农民专业合作社鲜活农产品快速检测系统和基地农产品品牌。
扩大“社社合作”覆盖面。从简化贷款程序、建立授信机制、推行无抵押贷款等方面对规范运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给予支持。进一步调动农信社联手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扩大“社社合作”覆盖面,争取贷款额达到5亿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