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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科技推广
目前,海南已形成省、市县、乡、村四级农技服务推广体系。其中,省农业系统直属农业推广机构12个,人员编制330人;市县农业技术推广机构18个,人员编制559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机构204个,人员编制885人;已建立测土配方施肥流动服务站27个,农产品质量安全流动服务站226个,沼气流动服务站1199个,植物流动医院服务站23个,农业示范基地46个,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站10个,农业科技110服务站302个,农业科技110示范基地79个。农业科技推广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工作条件差,推广设施总体上建设标准偏低,设施设备不配套,辐射能力弱,不能满足新品种、新技术展示示范要求;二是推广机制不顺,缺少经费,技术服务和示范推广等公益性服务不能完全满足有效需求。
(一)发展思路和目标
围绕优势产业和主产区,整合建设区域性农业技术综合服务站,全方位提供生产技术、农产品供求、农资供求、综合信息等系列服务;围绕农民的技术需求方式,建设农业试验示范基地,通过参与式、培训式、带动式、示范式等新型农技推广方式方法加大技术应用力度;围绕农技推广的薄弱环节,争取国家科技推广体系示范县全省全覆盖,重点改善市县农技中心,乡镇、村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基础设施,使其办公有场所、服务有手段、下乡有工具。
到2015年,建立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涉农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协作、运作有效的适应特色农业发展要求的多元化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力争达到70%以上,农业科技对农业增长的贡献率达到55%以上。
(二)发展重点
完善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建设。针对农技推广业务指导及服务手段落后、服务功能不全等问题,建设和完善全省19个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的农技推广服务设施,重点加强土壤肥料检测室、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室、有害生物预警预控分中心、种子种苗质量检测分中心以及新品种新技术试验示范展示基地建设。
提升区域性和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服务能力。按照农业部基层农技推广站的标准,依托现代农业示范园、特色农业生产与科研推广示范基地、主要农业乡镇,建设50个区域性农业技术推广站、103个乡镇农技推广站,改善农业技术推广业务用房和实验设备条件。进一步强化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站主要承担的关键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和防治,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等公益性职能。将公益性职能细化成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推广机构和每位农技人员,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保障和提高基层从事公益性农技推广人员待遇,引导大中专毕业生到基层站所工作。
建立健全村级农技推广点。依托村级农技员、植保员、科技示范户等,利用现有办公场所和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服务设施,采取民办公助、技物结合、开放运行的方式,建设800个村级服务站试点,探索建立与农民紧密联结的运行机制,使其成为连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和广大农民的纽带,成为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产品的推广点,党在农村路线、方针、政策的宣传点,农业生产信息服务点。
加快农业科技110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农业科技110信息网络、指挥管理、技术支持系统和服务站点网络建设,改造升级省、市县区指挥中心23个,服务站100个;建设农业科技110专业服务站50个、服务点500个、科技示范基地200个。把完善农业科技110服务网络和整合乡镇涉农站所有机结合起来,强化乡镇公益性综合服务功能。
完善农技推广管理体制。建立农业技术推广责任制度,完善农业技术推广绩效考评机制。根据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的特点,加强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的管理和指导。以乡镇政府管理为主的公益性推广机构,要明确市县农业主管部门在农业技术推广计划制定、组织实施、工作考核等方面的指导职责,其人员的调配、考评和晋升,充分听取市县业务主管部门意见,切实解决因条块分割造成的管人和管事分离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