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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农产品综合竞争能力不断提高。“十一五”期间,我省坚持农业标准化、产业化和国际化三化联动推进,不断增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活力和竞争力。以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为契机,切实加强农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检测体系和监管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跃上了新的台阶。通过创建农业标准化示范县活动,我省标准体系逐步完善,制修订农业地方标准190项,建立标准化基地3000多个,面积达3000多万亩。全省初步建立起省、市、县三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市、县两级检测中心达到124个,乡镇级速测站达到776个,形成了覆盖17个市农产品生产基地、批发市场、农贸市场,涵盖瓜菜果茶食用菌的监测网络,省级蔬菜例行检测农药残留合格率达到98.4%,比2005年提高了5个百分点。通过开展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十一五”期间,全省查办制假售假案件2.4万起,为农民挽回直接经济损失6.7亿元。到2010年底,全省认证“三品一标”达到4784个,其中无公害农产品2257个、绿色食品1774个、有机食品697个,农产品地理标志56个,总量在全国名列第三。以实施“515工程”为抓手,不断深化农业产业化经营,拉长产业链条,农业产业化经营取得显著成效。截至2010年底,全省规模以上龙头企业、销售收入过亿元企业分别为8080家、1990家,分别比2005年增加2212家、1106家,国家和省级农业重点龙头企业分别为66家和695家,分别比2005年增加 21家和336家。2010年,规模以上龙头企业实现销售收入10880亿元、利润705亿元,均居全国第一位。龙头企业农产品原料采购值达到5261.1亿元,主要农产品原料基地采购值3948.6亿元。全省农民专业合作社达到4.3万个,入社成员350万个,各类种养大户达到17680个。农产品加工水平不断提高,从种养、加工、包装、运输营销到新产品开发已初步形成了一条成熟完整的产业链。农产品出口快速发展,出口规模不断扩大,从“十五”末期的69.1亿美元增长到2010年的127亿美元,年均增长率16.8%,并已连续十一年位居全国第一。“十一五”期间,我省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得到了较快发展,国内市场得以巩固和拓展。到2010年,全省已建设具有较大规模的农产品批发市场505个,年总交易额1887.7亿元,发挥了农村流通主渠道作用。
5.生态循环农业建设迈出新步伐。“十一五”期间,我省以户用沼气建设和秸秆综合利用为突破口,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人畜粪便、作物秸秆、生活垃圾等废弃物的综合利用率不断提高,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及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0年底,全省农村户用沼气达到236.8万户,其中“十一五”期间新建186万户,是前30年总量的4倍多。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660处。农作物秸秆利用率达到75%,比2005年提高15个百分点。“四位一体”和“畜-沼-果”、“畜-沼-菜”等循环农业推广面积近100万亩。人畜粪便、作物秸秆进池,沼渣沼液进地,村容村貌大为改观,农业生态环境得到明显改善。
6.农业发展的政策保障能力显著增强。“十一五”期间,统筹城乡发展的改革力度进一步加大。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建立,新农保试点成功推进。全省首批19个新农保国家试点县(市、区)和35个自行试点县(市、区),参保人数分别达到563.1万人和256万人。农村扶贫开发成效显著,有250万贫困人口脱贫。国家对农民的各项补贴逐年增加,并得到较好落实。组织开展了农村公益事业“一事一议”奖补试点。农村改革不断深化,农民经济权益得到较好维护,土地承包关系进一步稳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体系更加完善,农村“三资”机制建设经营管理取得新突破。截至2010年底,全省家庭承包合同签订率达到97%,土地流转面积700多万亩,全省98%以上的村实行了财务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