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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3年预算草案
2013年,我省财政发展面临很多机遇和有利条件,同时也存在不少困难和压力。
从有利条件来看,全省经济基本面继续向好,有很多积极因素,经济增长的活力和财政增收的动力在持续增强。各大区域发展规划加快实施,重大基础设施明显改善,产业结构调整、扩大开放、激活民间投资、扶持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等政策效果逐步凸显;经济发展正在发生新的结构性变化,消费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明显提升,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进一步提高,欠发达地区增长速度整体加快,科技创新对经济增长的驱动更加明显,这些积极变化将切实增强经济自主增长的活力和动力,夯实财政持续增收的基础。
从制约条件来看,保持经济稳定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财政收入在高基数上要实现高增长已非常困难,而民生改善和经济发展的任务很重,资金需求巨大。一是外需增长乏力,内需对投资的依赖程度依然偏高,低收入群体的消费能力有限,企业开工不足、生产经营普遍困难,这些问题将直接影响相关税收增长。二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扩面、取消和免征3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后,预计将进一步减轻社会负担,同时也会带来政策性减收。财政收入可能呈现中速或者低速增长的态势,收入增长减速将是全国普遍面临的突出难题,中央收入增长放缓将大大影响对我省的补助力度。三是刚性支出需求继续攀升,远远超过了自身财力增量,预计在推进转方式、调结构和实施国民收入倍增计划等方面,国家还会出台新的减收增支措施,预算平衡十分困难。
2013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战略部署,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狠抓增收节支工作。相机抉择,审慎调控,减轻企业税费负担,激发市场自主增长活力,努力稳定经济运行;创新机制,加大投入,增加居民收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下大力气推进社会建设;规范秩序,强化监管,推进预算公开,加强绩效管理,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推动湖南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积极贡献。
根据上述形势分析和指导思想,2013年全省和省级公共财政收入增幅按12%安排,具体为: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3283.6亿元,比上年增加351.8亿元,其中,地方收入1984.2亿元,上划中央收入1299.4亿元。2013年,全省地方收入1984.2亿元,中央补助1790.3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亿元,收入总计3784.5亿元;全省公共财政支出3759.6亿元,上解中央等支出24.9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省级公共财政总收入775.4亿元,比上年增加58.8亿元,剔除上年部分一次性收入后按增长12%安排,其中:地方收入294.9亿元,上划中央收入480.5亿元。2013年,省级地方收入294.9亿元,中央补助1790.3亿元,市县上解收入50.1亿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0亿元,收入总计2145.3亿元;省本级支出557.8亿元,补助市县支出1562.6亿元,上解中央等支出24.9亿元,支出总计2145.3亿元,当年收支平衡。
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的主要内容如下:
农林水事务:预算安排59.3亿元,新增8.2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37.9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1.4亿元,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和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一是农业新增3.2亿元。新增安排3500万元,整合投入1亿元,支持水稻集中育秧;新设农业机械化示范推广专项资金,安排2000万元,提高农业机械化普及水平;加大对农业科技创新、现代农作物种业、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保险等生产服务体系的投入,继续支持农业综合开发和“一事一议”财政奖补。二是林业新增2.1亿元,重点支持国家和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偿提标(每亩提高2元);新设林区道路建设奖补资金5000万元,改善林区交通条件;支持发展油茶产业和林下经济。三是水利新增2亿元,并统筹整合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支持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四是扶贫新增8600万元,用于集中连片地区扶贫开发和少数民族高寒山区扶贫解困。
教育:预算安排137.7亿元,新增13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67.5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70.2亿元。新增资金主要用于提高高校和职业院校生均拨款水平,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困难学生奖扶体系的提标政策等方面。
科学技术:预算安排11.2亿元,新增2.1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8.5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2.7亿元。支持科技事业发展、科研成果转化、科普、知识产权等工作。
文化体育与传媒:预算安排10.6亿元,新增2.9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9.7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0.9亿元。按照每村每年补助1万元的标准,安排农村文体活动经费;新增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资金6000万元,推进文化事业单位转体改制,促进文化繁荣发展;支持全运会备战参赛和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安排75亿元,新增5.3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16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59亿元。连续第9年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水平;通过争取中央奖补资金,推进省属国有企业厂办大集体改革;新增1500万元,并统筹福彩公益金,推进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继续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户等困难群众的补助标准,推动扩大就业,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强困难职工帮扶工作。
医疗卫生:预算安排68.8亿元,新增9.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9.8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59亿元。将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补助由240元提高到280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补助由25元提高到30元,村卫生室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均补助由4000元提高到5000元。
节能环保:预算安排10.3亿元,新增0.7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8.6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7亿元。新增预算主要用于实施淘汰落后产能、绿色能源、合同能源管理等节能减排政策,推进“十大环保工程”建设。
产业与区域经济发展:预算安排69.4亿元,新增18.1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51.5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7.9亿元。新增开放型经济发展资金1亿元,定向用于湘南三市承接产业转移;新增建设财力补助2.5亿元,推进武陵山、罗霄山片区和环洞庭湖生态经济圈的基础设施建设;新增建设财力补助8亿元,支持发展实体经济和推进工业园区建设;新增安排3亿元,实施特色县域经济强县工程,支持一批特色鲜明的重点县率先发展;新增安排3.6亿元,加大对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小企业、信息化与传统产业升级改造、“两型”社会示范创建、旅游产业等的投入力度。
住房保障:预算安排15.6亿元,利用奖补、贴息等手段,吸引社会资金投入,加快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户区改造工程的建设进度。
交通运输:预算安排59.9亿元,新增3.5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54.2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5.7亿元,新增资金重点用于交通建设及融资贴息。
一般公共服务:预算安排85.9亿元,新增8.1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75.7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0.2亿元。重点支持计划生育事业、人才引智、统计调查、安全生产监管、公共机构节能、侨务、民族干部培训等业务工作开展。
国防与公共安全:预算安排38.9亿元,新增1.7亿元,其中省本级支出26.8亿元,对市县转移支付12.1亿元。新增预算主要用于提高经费保障水平,改善装备条件。
省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中,当年可用财力安排的教育、科技和农业支出增幅均高于当年可用财力增幅,符合法定要求。
另外,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安排768.9亿元,政府性基金支出安排747.5亿元,其中省级收入 137.2亿元,支出79.7亿元。全省社会保险基金收入安排1009.1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安排927.4亿元,其中省级收入142.9亿元,支出106.6亿元。
为确保完成2013年预算,我们将着重抓好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更加注重质量和效益,加强改善调控功能。密切跟踪并准确把握经济走势,提高财政政策制定的科学性、前瞻性和针对性,在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的基础上,灵活运用税收、奖补、贴息、债券、政府采购等手段,适度扩大政府投资规模,引导鼓励民间投资,改善消费环境,促进消费升级,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革新改造传统产业,促进经济稳定增长、转型发展。与此同时,完善激励约束机制,严格规范税费减免,做到应收尽收,坚决制止为片面追求收入增幅、排名而虚增财政收入的行为,加快改善财政收入质量结构,推动实现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增长。
二是更加注重统筹和整合,集中保障重点需求。建立健全包括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在内的全口径政府预算管理机制,规范收支行为,优化资源配置;继续巩固省级专项资金整合规范成果,做实做强政府投融资平台,充分利用市场手段,努力保障重大工程、重点项目和重要政策的资金需求;坚决落实中央和省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相关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节庆论坛和楼堂馆所建设支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三是更加注重公开和绩效,提高财政管理效益。省直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范围扩大到所有政府机构,并启动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决算公开工作,面向社会公开的重大民生专项资金由74项增加到97项。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尽早实现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全部财政性资金。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管理机制,防范金融风险。综合评估省以下财政体制、省直管县改革实施成效和经验,针对财政运行中的新形势和新动态,进一步创新体制机制、丰富支持政策,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总体保障水平和地区间均等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