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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着力惠民实事,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健全就业服务体系。促进重点群体就业,把高校毕业生就业放在首位,引导至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完善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进城务工。加大职业培训力度,提高职业培训补贴资金在就业支出中的比重。
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安排各类教育经费62亿元,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补助城乡义务教育阶段生均公用经费,推进中小学扩容建设,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和作业本,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营养改善工程,建立中小学校舍维修长效机制,支持职业教育,加大高水平大学和重点学科建设的投入力度,构建高校共建和协同创新机制。
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障制度的管理和筹资机制,将农村居民低保标准从家庭年人均收入 1800元提高到1900元。逐步缩小城乡社会保障制度差异,将符合条件的各类人群纳入社会保险制度覆盖范围。促进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与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等制度之间的衔接。继续支持残疾人事业发展,支持建设以养老服务为重点的综合性社会福利机构。安排2亿元,落实土地出让、补助、贴息等政策措施,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
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府补助标准从现有的年人均240元提高到280元。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从现有的年人均25元提高到30元。在村卫生所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落实乡村医生补助政策。安排2.1亿元,加强全省儿科、产科床位建设,推进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扶持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安排市场监管、产品质量检测等经费20.19亿元,确保食品消费安全。
(四)着力财政效能,强化监督管理改革
坚持厉行节约。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严格控制人员经费、公用经费、“三公经费”支出。控制楼堂馆所建设、装修和家具配置。进一步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等活动。切实精简会议和文件,转变工作作风。
加强预算绩效管理。规范绩效目标纳入预算编制的流程,固化“预算编制有目标”的管理模式。增加预算绩效跟踪监控试点项目。推进绩效评价增点扩面工程。提高绩效评价质量,完善评价结果反馈与应用机制。
做好营改增改革工作。分析试点对企业运营和财政收入的实际影响,客观评估改革成效。深入企业了解纳税人经营和税负情况,落实过渡期财政扶持政策。加强跟踪研究,做好扩大改革试点行业范围的准备工作。
深化财政监督。进一步强化预算执行情况、专项资金使用和市县财政运行质量的监督检查,开展对重大财税优惠政策实施情况的专项检查,建立健全覆盖政府性资金和财政运行全过程的监督机制。加强会计信息检查和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检查,提高会计行业的诚信度和公信力。做好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财政工作任务艰巨、使命光荣。我们将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十八大精神,自觉接受人大的依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振奋精神,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乘势而上,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任务,为建设美丽福建作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