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预算草案

2013年03月07日18:48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预算执行 预算草案 区域均衡发展 政府债务管理 转企改制 海峡旅游 科学发展观 预算调整 预算编制 预算管理

  各位代表:

  受福建省人民政府委托,现将福建省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及2013年预算草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并请省政协各位委员和其他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一、2012年预算执行情况

  按照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决议和《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要求,全省各级财政部门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及省委九届五次、六次全会精神,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总基调,积极发挥财政职能作用,认真做好生财、聚财、用财工作,着力推进全省科学发展、跨越发展。

  (一)全省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2012年全省代编预算: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1696.31亿元,全省财力预算2037.61亿元,相应安排全省支出预算2037.61亿元。

  据快报统计,2012年,全省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3008.9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6%,比上年增加411.9亿元,增长15.9%。其中:全省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776.21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比上年增加274.7亿元,增长18.3%。全省公共财政支出2601.08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402.9亿元,增长18.3%。

  2.全省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1558.08亿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5%,比上年减少195.25亿元,下降11.1%;全省政府性基金支出1570.51亿元,比上年减少219.26亿元,下降12.3%。

  (二)省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1.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省十一届人大六次会议通过的2012年省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预算为131.51亿元,省级财力预算为270.36亿元。执行中,经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央代理发行的政府债券2亿元用于省级支出,加上省级财政超收用于支出5.99亿元,省级财力预算调整为278.35亿元,相应安排省级支出278.35亿元。

  据快报统计,2012年,省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150.55亿元,完成调整后预算的111.1%,比上年增加19.48亿元,增长14.9%。省级支出439.6亿元(含中央专款和上年结转等支出),比上年增加66.9亿元,增长18%。

  2.省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省级政府性基金收入280.79亿元,完成预算的109.6%,比上年增加28.25亿元,增长11.2%;省级政府性基金支出221.75亿元,比上年增加37.51亿元,增长20.4%。

  以上快报数在决算编制中可能还会有所调整,决算编成后再报省人大常委会审批。

  (三)2012年预算执行及财政工作的主要特点

  1、积极应对严峻形势,确保完成预算任务

  2012年,财经形势一直比较严峻,加上结构性减税影响,财政收入增幅出现回落。面对困难,全省财税部门一方面密切跟踪经济发展形势,主动作为,认真落实省里出台的一系列扶企业、促融资、稳增长、调结构政策,研究制定支持经济发展、提高收入质量的财税措施,适时延续部分政策的实施期限,加快支出进度,促使经济持续稳定增长。另一方面坚持依法征管,加强重点项目监控和非税收入管理,做到应收尽收。全年财政收入增幅呈现前低后高态势。同时,积极争取中央支持。各级各部门共同努力,相互配合,密切关注中央政策走向,及时反映我省财政困难、海西建设等情况。中央对我省的均衡性转移支付、原中央苏区和革命老区、平潭和地方政府债券等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进一步加大。2012年,中央共下达我省转移支付补助704.67亿元,比上年增加71.46亿元,增长11.3%。

  2、推动产业结构调整,支持经济平稳增长

  促进工业发展。省财政积极筹措资金24.8亿元,重点用于新增用电量奖励、技术改造、节能减排、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担保机构补偿等方面,鼓励企业多生产,扩大先进生产能力。安排3亿元科技计划项目经费和2亿元科技成果转化资金,支持企业加强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及时拨付土地处置补偿款14.55亿元,支持汽车、船舶、轻纺等支柱产业发展。落实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暂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实行政府优先采购等政策,促进小微企业健康发展。

  推动外贸稳定增长。拨付4.38亿元用于外贸促进、投资促进、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下达5.9亿元,支持重点企业一对一扶持、提高出口信保和保单融资补助标准等。从2004年开始,至2012年连续九年实施省级统一承担出口退税超基数地方负担部分的政策。

  加快海洋经济发展。筹措6.2亿元,设立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海洋重点产业发展。争取中央资金,促进海洋产业集聚发展和转型升级。落实海域使用金优惠政策,支持公务用海、公益用海项目建设。

  开展营改增试点。积极争取并经中央同意,我省被列为营改增试点省份。省财政积极研究制定试点工作方案、预算管理、金库管理、会计处理等工作制度,建立争议协调、税收管理操作规程等机制,确保试点稳妥进行。认真测算试点行业和部分企业的税负增减情况。出台过渡性财政扶持政策,对税负增加的企业予以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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