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二、关于2013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第一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关键之年,财政工作面临的形势仍极其复杂。一方面,我国经济发展的基本面没有改变,推进“五位一体”、实施“四化同步”带来更大发展空间;我省发展面临的全国独有优势和前所未有战略机遇没有改变,“三大经济发展战略”纵深推进,“三百工程”等重点部署全面铺开,环境改善的后发优势日益凸显,天时、地利、人和俱备,正是河北弯道超车、追赶跨越的大好阶段,为财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也为提高财源质量提供了有力保证。另一方面,国际经济发展的不确定性、国内经济前行的复杂性短期内不会改变,我省经济筑底回升的基础还不牢固,部分行业和企业经营困难的局面尚未根本扭转,经济增长下行压力较大,财政收入很难保持高速增长;国家继续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特别是“营改增”改革扩面扩围,直接导致地方收入减少。同时,今年国家已明确的政策性增支就有10余项,都是保民生的硬指标、硬任务,稳增长、调结构也要求一定的财政支出力度。可以说,财政经济已进入中速增长的转型调整期,财政收入增速放缓和政府承担的刚性支出增加的矛盾愈发突出。
根据省委关于全省经济工作的总体部署,2013年全省预算安排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八届三次全会精神,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紧紧围绕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战略目标,努力增加财政收入,发挥财政宏观调控职能,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支持实施我省沿海地区发展规划和扶贫攻坚战略,着力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特色主导产业发展,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坚持民生优先,增加“三农”、教育、科技、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环保等支出;压缩行政性经费等一般性支出,努力降低行政成本;进一步深化财政改革,努力构建发展型、和谐型、法治型和效能型财政,加快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一)关于2013年全省预算草案主要收支计划安排情况
综合考虑全省经济发展形势和政策性增减收因素,2013年全省全部财政收入计划安排3777亿元,比上年快报完成数(下同)增长8.6%,可比增长10%(剔除“营改增”政策性减收和铁路运输企业税收下划增收因素)。这样安排是与全省生产总值增长9%左右、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5%左右的预期目标基本相适应的,也是稳妥可行的。
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2262亿元,比上年增长8.5%,可比增长11%,其中:税收收入安排1714.8亿元,增长9.9%;非税收入安排547.2亿元,增长4.5%。按照国家规定口径,与上年年初预算相比,经常性收入增长10.9%。全省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财力性补助收入805.6亿元(不含提前通知一般性转移支付专项化和专项转移支付,下同)、调入资金8亿元,减去上解中央支出54.1亿元,2013年全省公共财政预算可用财力为3021.5亿元。按照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相应安排全省公共财政支出预算3021.5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2.9%。教育、科技、农业等三项支出安排落实了有关法律要求,全省教育支出785.1亿元,按法定增长口径(下同)增长13.9%;科技支出43.1亿元,增长18.3%;农林水事务等农口支出210.1亿元,增长16.6%。
2013年全省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不包括社会保障基金,下同)安排1255.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3.2%;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274.5亿元,比上年预算下降7.3%。
(二)关于2013年省本级预算草案
2013年省本级公共财政收入预算安排459.3亿元,比上年完成数增长10%,可比增长5.2%(剔除铁路运输企业税收下划因素,下同)。其中:税收收入378.4亿元,比上年完成增长14.3%;非税收入80.9亿元,比上年完成下降6.6%。
按照上述收入计划及现行财政体制测算,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加上中央财力性补助805.6亿元、设区市及直管县上解34.8亿元,减去上解中央支出54.1亿元、补助设区市及直管县支出743.5亿元,2013年省本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为502.1亿元。上述中央财力性补助收入包括:税收返还176.3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222.4亿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0.8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3.3亿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140.6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55.4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1.9亿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0.8亿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4.9亿元、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14.9亿元、工商部门停征两费转移支付5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92.8亿元、结算补助16.5亿元。省级补助设区市及直管县支出包括:中央税收返还116.1亿元、省对下财政体制政策返还40.7亿元、资源税定额返还12.5亿元、均衡性转移支付223.4亿元、国家重点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10.8亿元、民族地区转移支付3.2亿元、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58.1亿元、调整工资转移支付123.2亿元、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51.9亿元、产粮大县奖励资金10.8亿元、资源枯竭型城市转移支付4.9亿元、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转移支付27.2亿元、企事业单位预算划转补助10.7亿元、支持沿海地区规划实施补助等27.5亿元、其他补助22.5亿元。
2013年省本级公共财政支出预算安排502.1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14.2%。按照国家规定法定增长口径,教育支出安排62.6亿元,比上年预算增长12%;科技支出安排11.3亿元,增长13%;农业支出安排22.6亿元,增长10%,以上三项支出增幅均超过省本级经常性财政收入增幅(9.98%),达到了法定增长和省有关规定要求。
2013年省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预算安排196.4亿元,比上年完成数下降1.6%;基金支出预算安排196.4亿元,比上年年初预算增长4.9%。
2013年,省级公共财政预算支出需求与省级公共财政预算财力的差距较大,收支矛盾十分尖锐,预算平衡难度很大。为有效解决矛盾、确保预算平衡,我们加大开源节流力度,统筹安排、有保有压。在资金统筹方面,统筹专项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部门其他收入和中央补助收入。在支出管理方面,专项资金实行分类口切块,类口限额内,突出重点,轻重缓急,预留配套,自求平衡;按照零基预算原则清理到期项目,对支出依据不充分、标准不实等支出进行削减,优先保证基本性支出、政策性增支和重点支出需要。
2013年,围绕贯彻落实国家和省重大决策部署,按照保民生、保运转、保重点的总体要求,省本级财政支出安排如下:
1.人员经费。安排145.7亿元,同比增加18.6亿元,扣除增人因素比上年增长14.6%。
2.公用经费。安排53.3亿元,与上年基本持平。
3.总预备费。安排8亿元,与上年持平。
4.专项项目支出。2013年公共财政预算财力在安排上述支出后,可安排用于专项项目支出的预算为295.1亿元,连同使用地方政府债券资金63亿元和中央对我省均衡性转移支付资金127.4亿元,统筹使用省对下补助和其他支出27.5亿元,可统筹安排用于专项项目支出的资金为513亿元。重点安排以下四个方面:①支持沿海地区加快发展和扶贫攻坚战略实施方面,安排专项资金25亿元,全力助推曹妃甸区、渤海新区、北戴河新区率先发展;安排扶贫资金9亿元,把阜平县和环首都贫困县作为重中之重,合力攻坚,以重点突破带动片区发展,加快贫困地区扶贫开发;继续安排基层建设年专项资金5.5亿元,与中央和省“一事一议”奖补资金、扶贫资金统筹使用,发挥资金合力,集中力量办好农民群众期盼解决的实事。②支持改善发展环境和生态环境方面,安排党务、人大、群团、行政管理事务专项支出2.4亿元,推动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为实现“风清气正、开放文明、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提供保障;安排公路建设等项目资金60.8亿元,高速铁路建设资本金2亿元,石家庄轨道交通专项资金4亿元,进一步改善基础设施条件,优化发展硬环境;安排专项支出14.5亿元,用于推进基层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以提升公共安全保障能力,发挥“护城河”作用;安排生态环境建设专项资金5.6亿元,支持发展循环经济和推进节能减排,实施环京津、沿渤海等重点区域环境整治以及农村环境集中连片整治等,加快建设城区天然气配套设施,推进以省会为重点的城市气化工程。③支持改善民生和促进社会事业发展方面,教育专项支出安排39.3亿元;科技专项支出安排8.6亿元;农林水事务专项支出安排70.1亿元;文化体育与传媒专项支出安排7亿元;医疗卫生事业专项支出安排50.9亿元;社会保障和就业专项支出安排57亿元,其中用于落实各项社会保障政策资金30.1亿元、支持就业再就业资金2.9亿元;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资金24亿元。④支持产业发展、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方面,安排专项资金41.9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央企进冀、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物流业发展、工业企业技改以及淘汰落后产能,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支持航空服务业、旅游业和商贸流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