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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固体废物
状 况
2011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量为325140.6万吨,综合利用量(含利用往年贮存量)为199757.4万吨,综合利用率为60.5%。
2011年全国工业固体废物产生及利用情况
产生量(万吨) |
综合利用量(万吨) |
综合利用率(%) |
325140.6 |
199757.4 |
60.5 |
措施与行动
【《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实施情况】 截至2011年底,《全国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中的334个项目,已投运和基本建成的危废项目36个、医废项目246个,全国形成危险废物集中处置能力141.25万吨/年,医疗废物处置能力1454吨/日。能力建设方面,31个放射性废物库建设项目已建成;7个二噁英监测中心已建成投运4个,基本建成2个,在建1个;国家及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和67个地市成立固体废物管理中心。
【大中城市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信息发布】 2011年,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共有266个城市向社会发布了2010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信息。与上年相比,发布信息的城市数量增加了19个。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 截至2011年底,环境保护部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环境保护部门共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约1500份;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实际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超过900万吨。2011年,组织各环境保护督查中心对全国除西藏自治区外的3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情况进行督查,共抽查了约1600家危险废物重点单位,抽查合格率63.7%。
【进口废物审批情况】 2011年,相继发布《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办法》、《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环境保护管理规定》、《进口硅废碎料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环境保护部、海关总署、质检总局关于加强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共享的通知》,正式建立起国家及地方层面固体废物进口管理和执法信息沟通与共享机制。共向2913家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加工利用单位签发14844个固体废物进口许可证。全年实际进口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5412万吨,进口废船288艘。进口量最大的为废纸、废塑料、废五金和废钢铁。继续与有关国家开展废物越境转移信息交换和联合查证,全年共交换信息166次,成功阻止了37批次固体废物向中国非法转移。
【危险废物出口情况】 2011年,环境保护部共受理危险废物出口申请18件。出口的危险废物涉及电镀污泥、废电池、印刷电路板废料、废剥离液等,共计56757吨。进口国包括德国、新加坡、日本、韩国、比利时等。
【电子废物管理】 2011年,全国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完成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发展规划备案工作。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信息系统建设工作基本完成。对“家电以旧换新”定点拆解处理企业严格环境监管,确保回收的废旧家电得到环境无害化拆解处理。自2009年“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实施以来,截至2011年底,全国拆解处理企业共回收废旧家电8200余万台,拆解处理7500余万台。
【铬渣综合整治情况】 截至2011年底,全国累计处置铬渣超过400万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