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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大气环境
状 况
全国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总体稳定* ,酸雨分布区域无明显变化。
空气质量
地级及以上城市 2011年,325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含部分地、州、盟所在地和省辖市)中,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城市比例为89.0%,超标城市比例为11.0%。
2011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级别比例
2011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城市占90.8%,劣于三级标准的城市占1.2%。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值为0.025毫克/立方米~0.352毫克/立方米,主要集中分布在0.060毫克/立方米~0.100毫克/立方米。
2011年地级及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分布示意图
2011年,地级及以上城市环境空气中二氧化硫年均浓度达到或优于二级标准的城市占96.0%,无劣于三级标准的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值为0.003毫克/立方米~0.084毫克/立方米,主要集中分布在0.020毫克/立方米~0.060毫克/立方米。
2011年地级及以上城市二氧化硫年均浓度分布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