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视频播放位置
下载安装Flash播放器 (九)政策创新与资金投入
规范行政执法程序。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及《行政处罚法律文书格式》。审查行政处罚案件110件,审核行政命令决定20余件。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印发《陕西省环境保护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实施方案》。开展《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立法调研,起草《陕西省环境保护条例》。
加强政策创新。以“三年变清”为目标,开展渭河流域水污染综合防治,推行渭河干流市界断面水环境质量目标考核。陕甘两省六市一区人民政府建立渭河流域生态补偿机制。经江泽林副省长倡议,由宝鸡市和天水市发起,甘肃省天水市、定西市和我省西安市、宝鸡市、咸阳市、渭南市、杨凌示范区成立渭河流域环境保护城市联盟,并发表环境保护城市联盟宣言,自发成立跨省界全流域水污染联防联治和生态补偿机制。陕西省向天水、定西市政府补助600万元生态补偿资金,标志着省际之间生态补偿机制在陕甘两省率先实施。
建立污染物总量减排长效机制。开展“绿色调度”,实行“差别电价”政策,实施“以奖代补”,推行主要污染物排污权交易政策,倒逼高耗能、高污染企业自动退出。印发陕西省《二氧化硫排污权有偿使用及交易试点方案》等配套文件,规范排污权交易管理。2011年7月,我省被环保部批准列为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并于12月在全国首家举办了氮氧化物排污权竞拍。截至2011年底,累计交易二氧化硫排污权5次,成交量17247.1吨,成交金额9216.9万元,交易氮氧化物566.6吨,成交金额433.4万元。开展环境责任保险、汽车排气治理、乡镇环保机构、餐饮业污染治理和全省环境执法现状等调研,开展环境损害评估研究。
编制《陕西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及8个环境保护专项规划。努力增加环保投入。全年争取资金量较上年有较大辐度提高,安排资金总盘子较上年增长16.3%,其中,中央资金增长19.8%,省级资金增长13.6%。规范项目储备工作,项目申报率明显提升。加强环保系统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国家二恶英环境监测中心西北分中心项目建设,省放射性废物库建设基本竣工。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举办农村环保项目和中省环保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管理培训,加强对项目申报考核验收全过程监管,提高资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