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福建省环境状况公报/全文

2012年07月25日10:2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福建 2011 水环境 大气环境 生态环境 流域环境 综合整治 农村环境

自然灾害

全省陆地及近海地区共发生里氏3.0级及以上地震4次,分别为1月24日发生在福建惠安海域的ML3.7级地震,6月21日发生在福建惠安海域的ML3.3级地震和ML3.4级地震,9月16日发生在福建闽侯的ML3.1级地震。

年内气象灾害影响偏轻,主要表现为雨季偏弱,未出现流域性严重洪涝灾害,损失较少。但仍出现阶段性的气象灾害和极端事件:出现1997年以来持续暖冬后的首个冷冬;倒春寒、五月寒和秋寒的“三寒”齐现为近年少见;春旱严重;台风“南玛都”致莆田等地出现罕见内涝;11月频现大范围暴雨,月平均气温破50年最高纪录。

2011年仅1个登陆热带气旋(“南玛都”),个数偏少。台风“南玛都”影响期间适逢天文大潮期,形成风、雨、潮“三碰头”,沿海普遍出现超警戒潮位,个别江河发生超警戒水位的洪水,宁德、莆田等濒海城市受淹严重。莆田城区发生历史罕见的城市涝灾,主城区受淹近半。此外还有6个影响我省的热带气旋,较常年略多。

据不完全统计,2011年全省因气象灾害损失18.8亿元。

措施与行动

2011年,省气象部门及时预报“南玛都”等登陆或影响台风以及暴雨等灾害性天气,使得台风、暴雨等灾害性过程的总体影响较轻。全年发送“重要专题气象服务”和“专题气象服务”116期;对外发布各种预警信号286份,发送预警短信1万多条,接收达1.5亿人次;发布《福建省灾害性天气气候评估报告》14期,其中暴雨灾害5期,热带气旋灾害5期,高温灾害1期、低温冻害3期。

七、专栏

【城市环境综合整治】

做好2010年度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工作,通报各城市综合整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各城市不断完善城市环保基础设施建设。2010年度城市环境定量考核设区市前三名依次为福州市、泉州市、厦门市,县级市前五名依次为南安市、晋江市、长乐市、漳平市、福安市。

完成福州、泉州、厦门市的环保模范城市复核省级预评估工作,梳理存在问题,指导并督促整改,迎接国家创模复查。

【法制建设】

《福建省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于2011年12月2日经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定于2012年2月1日起施行。

【环保目标责任制】

落实政府环保责任制,开展《2011年度环保目标责任书》考核,省政府对考核结果予以通报。

【生态省建设】

到2011年底,全省已经建成并命名18个国家级生态乡镇、3个国家级生态村,246个省级生态乡镇、357个省级生态村。申报国家级生态乡镇、生态村,经省级预验收并已上报环保部的乡镇195个、村47个。2个县通过环保部国家生态县技术核查。

【农村环境连片整治】

2011年,确定第二批31个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片区,项目涉及9个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30个县(市、区)、71个乡镇、416个村庄,受益人口近78万人;建设内容包括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理)、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村容村貌整治等。

   上一页   2   3   4   5   6   7   8   下一页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