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解读
- 经济发展
- 社会发展
- 减贫救灾
- 法治中国
- 天下人物
- 发展报告
- 项目中心
|
五、生态环境
全省生态环境质量继续保持在优良水平,森林覆盖率继续位居全国首位,生态环境状况指数继续保持全国前列。但水土流失依然明显,生态环境仍较脆弱。
土地利用
全省耕地面积133.74万公顷。全年耕地补充面积超过实际建设占用面积305.22公顷,实现了耕地占补平衡。基本农田保护面积114.00万公顷,保护率为85.24%。
水土流失治理
全年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12.51万公顷,其中采取坡耕地改造、水保林、经济林、种草等治理措施的面积达5.2万公顷,封育治理面积7.31万公顷。
森林
全省森林面积766.67万公顷,森林覆盖率为63.10%,活立木总蓄积量5.32亿立方米。划定生态公益林面积286.27万公顷。
全年共发生森林火灾412起,受害面积0.65万公顷,受害率和发生率分别为0.99‰和4.64次/10万公顷。
森林病虫害发生面积23.38万公顷,成灾面积1.26万公顷,成灾率1.40‰。
海洋
2011年,对沿海17处重点海域开展了牡蛎和缢蛏贝类质量监测。结果表明,牡蛎和缢蛏质量状况总体良好,大部分牡蛎和缢蛏质量符合《无公害食品水产品中有毒有害物质限量》(NY5073-2006)和《养殖生物质量安全性评估》标准值的有关规定。
全年发生溢油事件5起,溢油量(包括含油污水)5.4吨。其中霞浦牙城湾发生的溢油事故导致附近5000亩养殖紫菜受到污染。
自然保护
到2011年底,全省共建立自然保护区92个,其中国家级12个,省级26个,自然保护区总面积达45.4万公顷。建成森林公园136个,其中国家级28个,省级87个,县级21个,森林公园总面积达16.9万公顷。建成国家湿地公园3处,面积4386公顷。
全省已经建立世界地质公园2个,国家地质公园8个,省级地质公园1个,上述地质公园总面积41.54万公顷,其中国家级以上地质公园面积39.34万公顷,省级地质公园面积2.2万公顷。
措施与行动
全面推进生态省建设。编制《福建生态省建设“十二五”规划》。到2011年底,全省共有8个设区市、64个县(市、区)完成了生态县(市、区)建设规划并全面组织实施。制定《生态县(市、区)创建考核验收与管理工作意见》,开展生态建设示范区创建验收工作。
开展全省生物多样性评估与调查,完成《福建省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报告》,为我省生物多样性保护管理和永续利用提供科学依据。
“长汀经验”成为我国水土流失治理的典范,推动全省水土流失治理工作上新的台阶。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增加3亿元,专项用于以长汀、宁化、安溪等22个县为重点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省政府印发《福建省海洋环境保护规划》(2011-2020),确定了“十二五”期间海洋环境保护的目标、任务和指标等内容,提出了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
组织编制完成全省50~200平方公里流域面积河流的水功能区划报告。推进水库水源地水资源保护试点建设。全省农村饮水安全建设实行整县整乡推进和试点建设。
开展水域纳污能力前期调查摸底,厦门市提前完成辖区内水域纳污能力的核定。
全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产地106个,产品209个;绿色产品食品63个;有机食品认证产品12个;农产品地理标志10个。
全省新建农村户用、联户、养殖小区集中供气沼气工程1.2万户;新增大中型沼气工程项目13个;新建10个县级沼气服务中心和250个乡村沼气服务网点。
加强野生动植物和湿地保护的宣传力度。持续开展2月2日“世界湿地日”、3月25-31日“爱鸟周”和10月“保护野生动物宣传月”活动。
继续开展全省650万亩大造林活动,省林业厅向各地派驻造林绿化工作指导组推动全省大造林工作开展,至2011年底共完成701万亩造林,超额完成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