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新疆预算执行情况和201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12年03月30日15:3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新疆 财政收入 财政预算 民生 城乡居民 社会保障 科学发展 社会事业 中小企业 文化体育 医疗卫生 农牧业 

财政支出情况:

自治区本级一般预算支出627.1亿元,增加152.2亿元,增长32.1%,完成预算91.3%。主要项目:农林水事务支出86.2亿元,加对各地农林水事务转移支付128.9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215.1亿元,增长36.9%;教育支出60.3亿元,加对各地教育转移支付57.8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118.1亿元,剔除2010年中央对教育支出一次性补助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长22%;医疗卫生支出16亿元,加对各地医疗卫生转移支付57.4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73.4亿元,增长33.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3.7亿元,加对各地社会保障和就业转移支付83.2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136.9亿元,增长21.4%;住房保障支出1亿元,加对各地保障性住房转移支付148.9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149.9亿元,增长96.2%;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19.3亿元,加对各地文化体育与传媒转移支付6.2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25.5亿元,增长65.6%;科学技术支出8.6亿元,加对各地科学技术转移支付1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9.6亿元,增长24.7%;节能环保支出5.2亿元,加对各地节能环保转移支付37.9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43.1亿元,增长3%;公共安全支出49.9亿元,加对各地公共安全转移支付25.8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75.7亿元,剔除2010年中央对公共安全支出一次性补助不可比因素,同口径增长8%;交通运输支出194.6亿元,加对各地交通运输转移支付0.3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194.9亿元,增长133.7%;一般公共服务支出63.3亿元,加对各地一般公共服务转移支付14.7亿元,两项合计安排支出78亿元,增长26.2%。

自治区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71.5亿元,增加22.1亿元,增长44.7%,完成预算58.4%。

自治区本级地方财政支出698.6亿元,增加174.3亿元,增长33.2%,完成预算86.3%。

(三)自治区本级对各地补助情况

2011年自治区本级对各地补助1039亿元,增加239亿元,增长29.9%。其中:税收返还34.3亿元,增长0.8%;一般性转移支付376.7亿元,增长20.9%;专项转移支付628亿元,增长38.2%。专项转移支付增幅较高的原因是中央财政代理自治区发行了6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大部分以专项转移支付拨付各地。由于自治区经济发展不均衡,除乌鲁木齐、克拉玛依、石河子三个市外,其他地州市主要依靠自治区补助。据统计,2011年各地支出平均62.8%来源于自治区补助。

以上全区和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与中央财政结算后还会有所变化,届时再向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报告。

(四)自治区财政工作情况

1. 健全稳定增收机制,财政收入规模大幅增长。各地各部门围绕增收节支,进一步强化组织收入措施,确保了财政收入持续增长,地方财政收入迈上千亿元台阶。

完善组织收入机制。严格落实组织收入工作责任,强化分部门、分税种、分地区的收入管理机制。完善财税库银协调机制,定期分析财政经济形势,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健全预算执行动态考核和激励性转移支付奖励机制,提高组织收入积极性。

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强重点税源、重点税种、重点行业税收监管,提高税收征管水平。坚持依法治税,应收尽收,严厉打击各种偷、逃、骗、漏税行为。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税收优惠政策,坚决杜绝擅自减免税行为。

规范非税收入管理。坚持依法依规征缴非税收入,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项目。强化非税收入分类管理,将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除教育收费外)全部纳入预算内管理。加大资源资产类非税收入征缴力度,挖掘增收潜力。

加强财税政策研究。深入开展财税政策研究,不断拓宽财政增收渠道。完善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针对新疆特殊情况,争取中央财税政策支持。在研究扩大资源税改革范围、争取特殊执政成本、民生事业建设等方面取得新成效。

2. 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民生支出保障有力。各地各部门坚持有保有压,预算安排优先考虑民生,财政支出优先保障民生,新增财力向民生倾斜,全力保障民生事业发展。2011年,自治区用于民生支出1670.5亿元,占地方一般预算支出73.2%。

全力推进民生工程。安排资金502.6亿元,落实22个方面80项民生项目的资金保障责任,确保民生工程资金落实到位。完善民生资金筹措机制,通过财政预算安排、争取中央投资补助、发行债券、政府信用平台等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民生工程建设,应由自治区财政保障的资金全部落实到位。

支持就业再就业工作。各级财政投入就业经费24.6亿元,比2010年增加2.3亿元。全年实现城镇就业再就业56.6万人,完成预期目标的141.4%。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政策扶持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培训促进就业。完善面向困难群体的就业扶持政策,支持下岗职工、农民工、退役军人、残疾人等顺利就业。实行就业创业收费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赴对口援疆省市培训,确保普通高校毕业生培训计划顺利实施。

加大社会保障力度。各级财政投入社会保障经费199.3亿元,比2010年增加32.9亿元,增长19.8%。安排资金32.6亿元,提高城乡低保标准,惠及全区216.1万名低保人员。安排资金4.4亿元,建立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为255.8万名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安排资金8.5亿元,扩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范围,提前一年实现新农保试点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安排资金33.4亿元,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待遇,为全区70万名企业退休人员平均每人每月发放1878元养老金。安排资金8955万元,将全区9875名关闭破产无单位保障的老工伤人员纳入工伤保险统筹。安排资金5612万元,为27.5万名80周岁以上老年人发放基本生活补贴并免费体检。安排资金1.5亿元,提高3万名孤儿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养最低养育标准。

改善城乡居民住房条件。各级财政投入住房保障经费170.2亿元,比2010年增加80.2亿元,增长89.1%。安排资金28.9亿元,提高农牧民建房补助标准,将安居富民工程从每户4000元提高至8000元,定居兴牧工程从每户5000元提高至1万元。落实安居富民工程南疆三地州农村困难家庭建房贷款财政贴息政策,带动19339户建房农户2.8亿元贷款。安排资金20.2亿元,支持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棚户区和国有农牧场危房改造等保障性住房建设。

支持社会和谐稳定。全力保障公、检、法、司等维护社会稳定和基层组织、政权建设经费需求,提高各类人员收入水平,夯实了维护社会稳定的基础。安排资金5亿元,加大对农村“四老”人员、村干部、爱国宗教人士、农村“十户长”和社区楼栋长、联防队员等各类人员补助力度。安排资金3.8亿元,提高1-3类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贴水平。安排资金1.4亿元,建立基层乡镇干部岗位补贴制度,为乡镇机关站所、中小学、卫生院工作人员发放补贴。安排资金0.8亿元,提高全区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使10.7万名公益性岗位人员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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