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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011年预算执行效果
(一)财政收支结构进一步优化
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依法加强收入征管,提升组织收入水平,财政收入实现持续平稳增长,全年预算收入任务超额完成,收入结构保持较好,全省地方财政收入占财政总收入的比重为53.2%,税收收入占地方财政收入的比重为93.7%。切实算好政策账、体制账、改革账,积极争取中央财政支持,中央财政对我省的转移支付力度进一步加大。
财政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坚持有保有压,坚决贯彻落实厉行节约、控制行政成本的各项规定,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切实保障民生等各项重点支出。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实现零增长,全省财政支出增量中用于民生的比重达77.7%。通过采取提前预拨、改革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方式、建立健全限时下达预算制度、支出进度通报制度等措施,切实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快资金拨付和支出进度,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时效性明显提高。
(二)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力度进一步加大
积极的财政政策得到有效落实。全省利用中央扩大内需项目资金38.79亿元,成功自行发行地方政府债券67亿元;兑付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财政补贴资金17.40亿元,拉动城乡消费201.63亿元;落实内外贸发展资金3.50亿元,促进内外贸稳定增长和结构优化。积极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落实高新技术企业和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做好小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支持融资性担保体系建设,加大中小企业扶持力度。省财政出资10亿元组建省中小企业再担保公司,改善企业融资和发展环境。
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力度持续加大。加大人才引进等投入力度,切实保障科学技术支出法定增长,着力推进自主创新。大力支持海洋经济发展,省财政共落实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海洋产业基金各10亿元,争取中央海洋经济示范区财力补助6亿元。扩大政府创业风险引导基金规模,省财政整合设立5亿元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继续安排5亿元工业转型升级资金,加大服务业发展财政支持力度,推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加快发展。省财政整合13.58亿元支农专项资金用于农业“两区”建设,促进现代农业发展。
节能降耗和生态环保进一步加强。加大生态环保和节能减排投入,做好高效节能推广财政补贴工作,推进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支持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促进污染减排。加强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加大山洪地质灾害防治和易灾地区生态环境治理力度。完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省级以上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提高到每亩19元。完善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政策,生态环保财力转移支付资金规模扩大到15亿元,转移支付范围覆盖至全省所有市县。
(三)基本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
城乡统筹力度不断加大。以加大水利投入为重点,着力建立财政支农稳定增长机制,全省各级财政投入“三农”资金1190亿元,增长26.0%。落实小城市培育试点专项资金10亿元,支持中心镇提升小城市功能。完善村级组织运转保障机制,大力推进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试点工作。各级财政投入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资金21亿元,带动农民群众投资投劳和社会力量投入16亿元。
社会事业发展全面保障。加大财政教育投入,认真落实拓宽经费渠道政策,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最低标准分别达到650元、450元。增加学前教育财政投入,省财政设立每年1亿元的学前教育专项资金。建立和完善职业教育公共财政保障制度、普通高中助学金制度、高校学生资助政策和高校学生伙食补贴动态调整机制。支持公共文化、体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文化产业发展,推进文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公立医院改革,提高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推进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推进基本医疗保障制度建设,全省所有市县新农合、城镇居民医保人均筹资标准达到285元以上,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继续提高。
就业和社会保障扎实推进。完善失业就业联动机制,对大学毕业生从事现代农业实行省级财政补助。提高城镇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和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企业退休人员养老金待遇月人均超2000元,省定基础养老金最低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66元。调整完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各级财政安排价格补贴支出1.79亿元。支持全省保障性住房建设,全省各级财政筹措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129.45亿元。建立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和重度残疾人托(安)养费用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健全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体系。做好第八届全国残运会资金筹集和财务管理工作。
对口援助顺利展开。省财政安排23亿元,对欠发达地区尤其是重点欠发达县(市、区)和贫困集中区域分类实施特别扶持,支持欠发达地区加快发展。筹集拨付对口支援新疆、西藏、青海建设资金10.56亿元、2.11亿元和5000万元,推进对口援建工作。
公共安全切实保障。筹措落实省级粮食风险基金和其他粮食资金4.74亿元,保障粮食安全体系建设。推进标准化战略和质量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加快全省百姓食品数据查询系统项目建设,支持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落实政法经费保障,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
(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进一步加强
预算编制管理不断完善。贯彻落实《浙江省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条例》,将按预算外资金管理的收入纳入预算管理。完善预算定额体系、费用标准体系和资产配置标准体系,推进项目预算管理地理信息系统建设,深化综合预算改革。细化政府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完善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编制,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编制政府性债务计划,健全全口径政府预算体系。
预算执行管理不断优化。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构建预算执行基础数据共享平台。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加快推进市县公务卡制度改革,建立公务支出监管体系。全省所有市县实施国库集中支付和公务卡制度改革,各市(含所属县市区)纳入国库集中支付改革的预算单位覆盖率达到50%以上,实施公务卡制度改革的预算单位覆盖率接近30%。加快全省政府采购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深化协议定点项目全省联动采购,提高政府采购效率。
财政监督管理不断加强。稳妥推进预算信息公开工作,除涉密单位外,2011年上报省人代会审议的48个部门预算全部公开。全面推进“三位一体”财政组织管理机构改革,建立健全财政资金运用全过程的监督机制。推进项目绩效目标管理,对75个省级部门的138个项目进行自评,对14个部门的16个项目开展绩效目标细化论证,对17个项目实施重点评价。建立健全乡镇财政管理机构,强化乡镇财政就地就近资金监管职责。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全面复查、公务用车专项治理、省级行政事业单位房产专项清查和地方财政专户清理整顿。加强地方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财务监管,规范省级金融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完善省级金融企业激励约束机制。建立政府性债务信息管理系统,实现政府性债务动态监控和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债务全口径监管,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