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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及《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闽政办〔2010〕301号)的要求,由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编制完成本报告。报告全文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等七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时限自2010年1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本报告在“中国福州”门户网站(www.fuzhou.gov.cn)公布,并报送福州市档案馆,欢迎查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与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乌山路96号福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邮编:350001,电话:0591-83375369,电子邮箱:fuzhougkb@foxmail.com)。
一、概述
2010年,在中共福州市委、福州市人民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紧紧围绕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省会中心城市建设中心工作,认真贯彻实施《条例》,层层分解落实《福建省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不断健全工作机制,深化公开内容,拓展优化公开形式,平稳、有序地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较好地满足了社会公众获取、利用政府信息的需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转变政府职能、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和保障公民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2010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法治发展报告(2010)》公布对43个省会城市及较大的市政府网站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测评的结果,福州市排名第六位。2010年12月,由中国社会科学院、国脉互联政府网站评测研究中心组织的 “2010年中国政府网站绩效评估暨第五届中国特色政府网站评选”中“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位居全国31个省会城市及计划单列市政府门户网站第四名(其中,“信息公开”绩效得分排名第一),并在“第五届中国特色政府网站评选”中荣获“服务创新奖”称号。
(一)财政性资金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稳妥地推进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认真贯彻《预算法》及其实施办法,以政府预算、部门预算、预算执行、财政转移支付等内容为重点,向社会公开经人大审议通过的政府预算、决算报告及预算、决算表。2007年以来的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已全部公开。二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在“中国福州”网站开设“政府采购”专栏,及时发布政府采购信息,主动公开有关政府采购法律法规政策、集中采购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数额标准,政府采购招标业务代理机构名录,招标公告及更改事项、邀标资格预审公告、评标结果、中标公告等招投标信息。完善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健全单一来源采购公示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采购公开透明度。全年共主动公开政府采购类信息9117条。三是健全收费公示、持证收费等制度,推动行政事业性收费公开透明。认真梳理政府行政职权,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权的单位完善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主体、收费依据、收费范围、收费对象、收费情况、变更情况等全部向社会公开,接受公众监督。
(二)规划及政府投资项目、行政审批过程公开情况
一是主动公开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专项规划、区域规划等相关信息。2005年以来各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已全部公开。公开城市总体规划、分区规划、重要地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及土地利用规划等各类规划。“十一五”产业、能源、生态、旅游、教育、卫生等专项规划已全部公开。加强对重大规划的解读、公开工作。二是加大政府投资项目和重大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力度,把公开透明的要求贯穿于投资项目管理、运营的全过程。坚持每月发布本地区年度为民办实事项目、“五大战役”政府投资重点项目等建设进展情况。土地征用及国有土地“招拍挂”相关信息全部向社会公开。三是推进行政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透明。加快建设完善网上行政审批系统,依托互联网构建虚拟审批服务大厅,全面公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办理依据、办理条件、申报材料目录、办理流程、收费标准及依据、办理时限、受理部门和联系方式等信息,按规范格式编制和实时更新,提供网上申报、网上查询、网上反馈、网上投诉等服务,方便公众办理,实现各审批环节信息的全程透明、全程监督。网上审批及效能监察系统应用范围已拓展覆盖到市直各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截至2010年底,全市共有320个单位3266项审批项目,通过定制的流程纳入系统开展网上审批服务。2010年,市级系统受理审批件突破19.4万件,时限内办结率达99.82%。公开行政审批效能监察报告,规范行政审批行为,促进行政审批效率的提高。
(三)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政策解读及执行公开情况
一是推进重大公共政策决策过程公开,促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建立健全社会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的规则和程序。凡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都对决策的可行性、必要性进行充分调研,认真征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和建议,通过听证会、论证会、座谈会、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听取社会各方意见。2010年在制定政府规章《福州市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过程中,在《福州日报》等媒体及“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引起很大反响和关注,广大市民积极参与讨论、建言献策,提出了5000多条意见和建议,最后我市结合市区道路交通实际,对市民提出的合理意见和建议予以采纳,充分维护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二是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及时公开涉及社会公众利益的重大公共政策、产业政策和重要事项,重点公开住房保障、促进就业、旧区改造、教育改革、医疗卫生改革等相关政策。制定出台涉及民生、专业性强、公众关注度高的规范性文件、重大决定时,同时进行政策解读并通过政府网站、新闻媒体等途径向社会公众公开,方便公众了解,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政策落实。三是推进政策执行情况公开。及时关注、收集社会各方对政府政策实施情况的反应,为推进政策实施和完善政策提供依据。
(四)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情况
一是积极推进依法行政类信息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按照权力“取得有据、配置科学、运行公开、行使依法、监督到位”的要求,在全面完成清权确权、建立权力运行流程图工作的基础上,全部公开行政机关职责、内设机构、职权目录和权力运行流程图以及调整、变动情况,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做到流程明晰、效率提高、便民利民。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公开行政裁量基准制度及相关规定,保证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修改、变动情况,对行政处罚的事项和流程进行调整和优化,重点对行政处罚裁量标准进一步细化量化,及时修订、调整处罚标准,规范简化处罚程序,2010年共修订调整处罚档次581个。加快网上行政处罚系统建设,目前全市已有45个执法部门5399项行政处罚事项、处罚依据、处罚标准、处罚结果以及执法人员的资格等信息在互联网上公开,基本实现行政处罚裁量“零自由”,有效杜绝了执法人员“自由处罚”的不良行为。二是积极推动法律法规授权组织、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根据《条例》的要求,积极推动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公共企事业单位的信息公开。围绕社会普遍关注的价格、质量、服务等要素,重点公开收费标准、办事结果、监督渠道等内容。2010年依托“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推进了教育、社保、就业、医疗、住房、交通、证件办理、资质认定、企业开办等九大重点民生服务领域的信息公开。三是加强与政府管理相关的公共信息公开工作。主动公开企业营业执照信息、年检结果信息等,依申请公开企业注册登记等相关信息。公开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等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及时主动公开严重危害公众生命安全的安全生产事故处罚信息和安全生产检查信息,保障公众的知情权,提高行政执法公信力。
(五)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建设情况
一是加强各级政府网站(专栏)建设,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2010年对“中国福州”门户网站进行了第三次改版,在门户网站首页显著位置设置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设“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定”、“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政府信息公开意见箱”和“政府职权公开”等7个二级栏目,进一步强化“中国福州”门户网站的权威性。据统计,2010年“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访问量达492万人次。以“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为核心,加强各级政府、部门网站(网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各级政府、部门网站(网页)的信息共享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二是进一步构建多样化的公开渠道,因地制宜,方便公众查阅和获取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公报公布政府信息权威性的作用,对栏目设置进行改版,增加政府信息公开内容,保证及时公布政府信息,并通过指定的书报亭、书店、邮局等免费向公众发放,在市档案馆和市图书馆免费提供公众查阅。三是积极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探索在福清、长乐、晋安、鼓楼等县(市)区建立社区、农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依托居委会、村委会等基层组织现有资源和设施,多形式地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公众就近及时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便利。
(六)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长效机制
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认真履行《条例》赋予的职责,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办公厅充分发挥作为我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主管部门的作用,积极推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加大指导、协调、监督、推进的工作力度,建立健全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强化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办公室的工作职能。结合市政府机构改革及时调整了市本级的政府信息公开单位,由原来79家调整确定为69家。晋安、马尾、福清、连江、永泰等5个县(市)区成立了专门的工作机构,其他县(市)区及市直各部门都依托办公室,确定专门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二是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和规范化建设。统一规范政府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等环节。完善依申请公开的处理工作规程,进一步规范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提供等环节,确保每件申请按时得到规范答复。认真处理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三是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配套制度。完善公开信息更新维护、历史文件梳理、主动公开信息送交、数据统计报送、政府信息发布协调、政府新闻发言人、保密审查、年度报告等制度。新制定出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每季度检查、通报,每年度考核、评议,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开展。四是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实行全员培训,全面增强本市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2010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了87场业务培训班,2273人次参加了业务培训。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6749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主动公开政府信息9000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749条。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1108条,其中,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各级政府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340条,各级政府工作部门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66768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2010年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主要类别有:机构职能类信息3735条,占13.96%;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2177条,占8.14%;规划计划类信息933条,占3.49%;行政许可类信息2743条,占10.25%;重大建设项目、为民办实事类信息1356条,占5.07%;民政扶贫救灾、社会保障就业类信息742条,占2.77%;国土资源、城乡建设、环保能源类信息1079条,占4.03%;科教文体卫生类信息1748条,占6.5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2885条,占10.79%。
(三)信息公开的形式。目前“中国福州”门户网站、市档案馆等政府信息公开查阅场所是我市政府信息公开的两大平台。
1、“中国福州”门户网站。据统计,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4499条,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或网页访问量达492万人次。
2、公共查阅点。据统计,截至2010年12月31日,市档案馆已累计接收市政府及市直政府信息公开单位报送的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19200件。各县(市)区也设立了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点,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服务。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公开信息公共查阅场所共接待现场查阅政府信息的社会公众33434人次。
此外,2010年我市还通过政府公报、报刊广播电视、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其中: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215条,报刊广播电视公开政府信息765条,新闻发布会等其他形式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办理情况
(一)受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541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95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446件。当面申请180件,占33.27%;以网上提交表单形式申请307件,占56.75%;以电子邮件形式申请10件,占1.85%;以传真形式申请2件,占0.37%;以信函形式申请42件,占7.76%。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累计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41件,其中各级政府收到241件,各级政府工作部门收到1800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与补偿、拆迁许可和补偿安置、城市规划和建设、建设项目立项审批、财政资金管理、工商管理等方面。受理申请数量较大的部门:市国土局、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市发改委、市规划局等。
(二)受理办理情况。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受理541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经办理答复612件(其中,84件为结转办理上一年度已受理未办结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本年度还有13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还在办理。在612件已答复件中,“同意公开”391件,占63.89%;“同意部分公开”76件,占12.42%;“不予公开”14件,占2.29%;“非政府信息、政府信息不存在或者不属于本部门所掌握的信息”131件,占21.4%。
(三)“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情况。“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城市规划、城市建设、工商管理等方面的内容。“不予公开”的主要原因有:属于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属于正在内部研究、讨论或审议过程中的信息,属于公开可能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信息,以及法律法规禁止公开的信息等。
四、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0年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福建省物价局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我省行政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公开信息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对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收费事项、收费标准予以了明确。为方便群众,2010年我市各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暂不收费。
五、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0年度我市发生一起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案件、无行政诉讼事项。截至2010年12月31日,我市因政府信息公开累计被申请行政复议6件、提起行政诉讼4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
一是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偏少,目前全市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专职人员只有4人,其余都是兼职人员,工作力量不足,工作基础需要进一步夯实。
二是部分县(区)、市直部门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经费与人员不够落实,工作积极性、主动性有待加强。
三是公开《目录》编制还不够科学,政府信息分类的科学性还有待提高。
四是公开内容需要进一步深化,公开形式的便民性需要进一步提高。
五是长效工作机制需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等工作仍需加强。
(二)改进措施
1、继续夯实工作基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队伍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长效工作机制。加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建设,指导、督促各县(市)区政府及社会关注度高的市直部门应至少配备1—2名专职工作人员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障必要的工作经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到位、责任到位。发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作用,加强工作推动力度。继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功能,统一规范政府部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规则,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发布主体、内容、形式、范围,以及依申请公开接收、答复、提供等环节,规范、有序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继续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和监督评议,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绩效考评体系,研究细化考核评估指标,促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
2、继续深化公开内容,加大公开力度。继续修订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指南》,从工作实际出发,进一步科学规范政府信息分类。重点推进公权力大、公益性强、社会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部门的信息公开,着重抓好医疗卫生、劳动就业、环保、国土资源、城乡建设、房屋拆迁、财政资金运作及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加大公共服务类信息公开力度,增加信息公开数量,提高信息公开质量,方便市民生活和企业生产。加大政策公开力度,完善政策制定和发布、解读机制。加大重大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信息公开力度,稳步推进行政执法结果公开。
3、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切实做到公开及时、有效、便民。充分发挥政府网站的第一平台作用。以“中国福州”门户网站为核心,加强各级政府、部门网站(网页)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完善各级政府、部门网站(网页)的信息共享机制,丰富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强化公众参与功能,充分发挥政府网站与公众交流沟通的“桥梁”作用,认真了解、听取公众的意见和建议,扩大公民参政议政的范围。建立健全多层次的政府新闻发布体系,及时发布和解读公众关注度高、公益性强、涉及面广的重要政策等政府信息。充分发挥政府网站、报刊、广播、电视、电子政务外网、公共服务平台等媒体渠道的作用。继续提升档案馆、图书馆等各类公共查阅点、政府公报、短信平台、电子信息屏等现有公开渠道的服务水平。不断拓展政府信息公开层面,继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向基层延伸。
4、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培训工作。将政府信息公开纳入公务员培训计划,实行全员培训,全面增强本市公务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政府信息公开意识和责任感。按照《福建省公务员局关于在全省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中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培训的通知》(闽人发【2011】1号)要求,认真组织全市各级行政机关公务员参加培训学习。采取分级培训的方式,加强各级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的专题培训,提高经办工作人员业务水平。
七、需要说明的事项与附表
(一)暂无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二)附表
福州市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指标名称 |
计量单位 |
2010年度 |
历年累计 |
主动公开信息数 |
条 |
26749 |
101108 |
其中:1、网站公开 |
条 |
24499 |
90104 |
2、政府公报公开 |
条 |
215 |
1947 |
受理依申请公开信息总数 |
条 |
541 |
2041 |
其中:1、当面申请数 |
条 |
180 |
1188 |
2、传真申请数 |
条 |
2 |
88 |
3、电子邮件申请数 |
条 |
10 |
56 |
4、网上申请数 |
条 |
307 |
635 |
5、信函申请数 |
条 |
42 |
74 |
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
条 |
612 |
2028 |
其中:1、同意公开答复数 |
条 |
391 |
1456 |
2、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条 |
76 |
154 |
3、否决公开答复数 |
条 |
14 |
157 |
行政复议数 |
件 |
1 |
6 |
行政诉讼数 |
件 |
0 |
4 |
行政申诉、举报数 |
件 |
0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