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201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1年06月02日16:57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公开问题 工作体制 工作机构 政府集中采购 政府工作 年度考核 年度报告 工作考核 工作规范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以及2010年度全市各公开义务人提交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费及减免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6大部分。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0年1月1日起至2010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从“中国杭州”门户网站(www.hangzhou.gov.cn)、杭州市信息化办公室网站(www.hangzhouit.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杭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地址:环城北路318号2317室,邮编:310026,电话:85252377,电子邮箱:xxb@hz.gov.cn)。
  一、概述
  2010年,杭州市深入贯彻落实《条例》和《规定》,认真组织实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有序,成效明显,主要工作特点:
  一是工作机构不断健全。各公开义务人普遍建立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门机构抓落实”的工作机构,明确了责任机构和责任人,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提供了组织保障。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协调机构,及时发布年度工作报告,组织编印政府信息公开实用手册,认真指导市直各单位和区、县(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保密部门有效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监督;法制、监察部门认真履行工作监督职责、及时提供法律咨询和保障;市档案馆作为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统一受理点,完善平台建设,改进服务方式,有效推进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行。2010年6月,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新形势、新要求,对联席会议成员进行了调整、充实,新增各城区(不含萧山、余杭)和部分市直单位为成员单位。各公开义务人进一步加强沟通协作,深入扎实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是公开方式不断创新。全市各公开义务人已经全部在各自的部门网站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与群众直接利益相关的公用事业办事公开范围不断扩大,公开时效明显提升;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力度持续加大;涉及行政审批、行政许可的政府信息公开大幅提升。“中国杭州”门户网站,作为全市政府信息公开的“第一平台”,制定并实施一整套政府信息加载、更新、监督制度,科学梳理各类政府信息,不断丰富公开内容,并及时予以更新,较好地发挥示范作用。由“中国杭州”门户网站及部门子网站(电子化查询)、96345服务信息化统一平台(语音查询)、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统一受理点(设在市档案馆,文字查询)组成的多层面、多媒体政府信息查询、受理系统,为政府信息公开依申请公开提供了更加便利、顺畅的渠道。
  三是工作程序不断规范。各公开义务人不断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保密审查等工作程序,按规定及时、准确发布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认真、妥善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政府信息公开联席会议办公室及时为各公开义务人提供业务指导和咨询,全年共受理、接待各公开义务人业务咨询400多人次;及时发布杭州市及各公开义务人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报告;对政府信息公开机构的设置,工作重点,政府信息的分类,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及指南的编制,制定了相应的标准和规范。各公开义务人全部完成并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四是信息公开作用不断显现。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不断深化,不仅为公开权利人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有效保证,较好地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科研等活动的服务作用;同时,在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及业务协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建设中,也发挥了积极作用,有效促进了政府工作透明度和行政效率的提高。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数量
  2010年,各公开义务人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97,907条。其中,市级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72,495条。区、县(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5,412条。
  (二)主动公开内容
  2010年,各公开义务人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主要包括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政府机构和人事、重大决策草案等5大方面内容。
  1.管理规范和发展计划
  及时公开市政府规章和各级政府机关产生的规范性文件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公开了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城市总体规划、其他各类城市规划以及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公开了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的批准文件、补偿标准、安置方案等。
  2.与公众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
  加快了影响公众人身和财产安全的疫情、灾情或者突发事件的预报、发生及其处理情况的公开进程;公开了社会救助标准、福利事业发展情况、养老福利服务机构收费标准、各类优抚对象抚恤标准;公开了停车、背井小巷、道路修缮、户外广告整治等相关规定;公开了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学生入学条件、教学技术装备标准、中小学课程标准、教育收费标准、招生考试改革工作情况等;公开了劳动就业服务企业认定标准、职业培训(教育)机构资质认定标准、基本养老金申领标准和条件、一次性补充养老金申领条件、工伤认定方法、专业人员招聘岗位、开业指导等。
  3.公共资金使用和监督
  公开了政府财政预算、决算以及审计信息;公开了水务、公共交通、重大工程的配套住宅等项目的招标信息、招投标流程、中标结果;公开了2010年重大工程项目列表、工程建设管理、建筑建材业管理等信息。公开了本级预算执行审计情况、“春风行动”募集资金等民生资金审计情况,绿化专项资金和物业维修专项资金的审计结果;进一步完善了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目录、政府采购限额标准、采购结果及其监督情况的信息。
  4.政府机构和人事
  政府机关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方面,公开了政府机关管理职能、内设机构和直属单位、主要领导人简历、人事任免等信息。公务员招考、录用以及公开选任干部的条件、程序、结果等情况方面,公开了杭州市国家公务员考试录用实施意见、实施方案、招录简章,2010年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公布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条件、提拔任用资格和选拔程序。
  5.重大决策草案
  公开了涉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重大利益或者有重大社会影响的决策、规定、规划、计划、方案等草案,充分听取公众意见。市政府常务会议开通视频直播,并与网民实现现场互动。
  (三)公开形式
  1.互联网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为各公开义务人提供了链接标识和信息加载模板。设置了信息公开意见箱,并对市直部门及区、县(市)信息公开进行了统一归并。
  “中国杭州”政府门户网站还设置了依申请公开栏目,实现了依申请公开从申请-受理-反馈等一系列的流程,并对依申请公开的受理情况进行了数据反馈及满意度的调查统计。
  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公布了市政府及其主要领导名单,各公开义务人的基本情况(机构设置、组织人事、办事程序等),开设了法规规章、政府文件、部门文件、市政府工作报告、市政府实事项目、市政府人事任免、工作规则、大事记、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数据等栏目。
  市政府工作报告和市政府实事项目提供了工作报告全文、目标任务分解、为民办实事项目详情的查询,并提供了网友评论的窗口。市级机关政府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28,582,692人次。
  区、县(市)政府机关在各自子网站上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发布各类政府信息。市级机关普遍开设了网上办事栏目和其他适合政府与公众交流的特色栏目,方便公众申请办理各类事务和获取咨询意见。区、县(市)级机关政府网站专栏页面访问量21,858,860人次。
  2.公共查阅点
  指定市档案馆、图书馆为政府信息集中查阅中心,为公众查阅政府信息提供帮助。区、县(市)也普遍设立政府信息集中查阅点,为公众提供本地区政府机关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全市政府机关接待公众查阅1,518,570人次,电话接听数4,996,261人次;区、县(市)公共查阅点接待公众查阅92,626人次,咨询电话接听数181,847人次。
  3.政府公报
  通过市人民政府公报公开市政府规章、政府机关的主要规范性文件、人事任免、机构设置、表彰以及与经济、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相关的其他文件等。杭州政报每月28日出版,通过档案馆、图书馆、邮局、书报亭、新华书店、居委会、村委会、学校、码头、车站等免费向公众发放,每期发放量达1.52万份。
  4.新闻发布会
  各公开义务人更加注重通过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公开政府信息,建立健全新闻发言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发布重要政府信息。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申请情况
  各公开义务人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9,584件,其中市级机关收到27,375件,区、县(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收到2,209件;当面申请28,017件,占94.7%,通过互联网提交表单形式申请733件,占2.5%,以电子邮件申请25件,以传真形式申请20件,以信函形式申请723件,以其它方式申请66件。
  在市级机关中,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工商年检、个企税收、企业退养政策、学校收费标准、物业管理、城市规划、人才引进、工资福利、公务员管理、军转、治安和户政管理、交通管理、社会保障等方面的政府信息。
  在区、县(市)政府及其职能部门中,申请的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与补偿标准、城市规划和发展计划以及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教育和人事等方面的政府信息等。
  (二)申请处理情况
  “同意公开”的27,755件,占93.6%;“同意部分公开”的215件;免予公开数1,614件,占5.5%。
  在1,614件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中,“信息不存在”的684件,占42.4%;“非本部门掌握”的559件,占34.6%;“申请内容不明确”的313件,占19.4%;属于“免予公开范围”的40件,占2.5%;因其它原因免予公开的18件,占1.1%。
  四、收费及减免情况
  本年度,除个别公开义务人依法向公开权力人收取依申请公开实际发生的复印等成本费用外,未收取其他费用;没有公开权利人向公开义务人申请减免依申请公开费用。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市级机关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84件,主要集中在信息公开办、信访局、房产管理局、规划局、城管执法局、发改委等单位。区(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收到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29件。主要集中在西湖区、萧山区、下城区等。全市发生针对各政府机关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行政诉讼案件95件,其中市级机关89件,区(县)政府6件,集中在信息公开办、房产管理局、发改委、规划局、交通局、城管执法局、上城区等。争议问题主要集中在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退休、社会保障、户籍政策、房屋资料、建设项目等信息的公开问题。
  六、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主要问题
  1.思想认识有待进一步强化。个别公开义务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性认识还不够到位,没有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列入重要的工作日程,“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意识需要进一步提高。
  2.业务人员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机关分管领导、具体工作人员变动频繁,工作衔接不及时,难以准确把握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具体内容及程序。
  3.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政府信息公开有待进一步规范。在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少数公开义务人对涉及其他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发布未严格执行协调机制;涉及第三方权益、属于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被主动公开。
  4.监督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全市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评议考核制度尚未制定,社会评议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尚待建立和完善。
  (二)改进措施
  1.提高认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各级领导、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重要性及内涵的认识,准确界定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和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继续重点推进与经济社会发展和公开权利人密切相关的政府信息公开,以政府信息公开带动办事公开,以办事公开带动便民服务,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与网上办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及业务协同、权力阳光运行机制相结合。
  2.理顺体制。以新一轮机构改革为契机,切实理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体制和机制,保持市和区、县(市)两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相对稳定,切实加强对具体经办人员的业务指导和培训,尽量满足形势发展的新需求。
  3.强化监督。加快建立健全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制度,并定期组织考核、评议。严肃查处、及时纠正公开内容、公开指南、公开目录更新不及时,违例收费,公开不应当公开的信息等错误行为。
  4.加强宣传。加大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通过多种渠道,及时公布各公开义务人的工作机构及人员名单、联系方式,切实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加强各公开义务人之间的工作交流,及时研究解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

返回顶部文章来源: 中国发展门户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