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与2011年预算草案报告

2011年04月28日14:0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粮食直补 油价补贴 生物质能源 惠农政策 政府债务管理 生产性服务业 物资储备管理 子女平等

2.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安排情况

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优先保障加强“三农”、改善民生、发展社会事业、促进经济结构调整、深化改革等方面的支出。中央财政主要支出项目(包括中央本级支出和中央对地方转移支付)拟安排如下:

(1)教育支出2963.57亿元,增长16.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786.4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177.12亿元。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和民族地区发展农村学前教育,安排补助30亿元。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提高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生均基准定额,继续实施免除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政策,解决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问题,共安排921.24亿元。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等,安排资金165.14亿元。落实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涉农专业学生免学费政策,加强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安排资金134亿元。健全普通高中、普通本科高校、高等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安排补助经费271亿元。实施“985工程”、“211工程”等,加快建设一流大学和一流学科,开展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安排资金717.25亿元。支持提高地方高校生均拨款水平,推动地方高校发展改革,安排资金200亿元。促进特殊教育、民族地区教育发展。

(2)科学技术支出1944.13亿元,增长12.5%。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901.5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42.54亿元。加快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安排435亿元,增长44%。增加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的投入,推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基础科研机构科研能力建设,安排基础研究资金257.19亿元。重点支持前沿技术研究、社会公益研究和重大共性关键技术研究开发,安排应用研究资金990.63亿元。扩大重大科研装备自主研制试点范围。加大对区域创新能力建设的引导支持,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3)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374.43亿元,增长18.5%。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88.4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86.03亿元。优先支持涉及农村和基层群众切身利益的文化建设项目。保障博物馆、纪念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免费开放。加大国家重点文物和大遗址保护力度。积极推动文化体制改革和文化事业、产业发展。加强新闻媒体国际传播能力建设。

(4)医疗卫生支出1727.58亿元,增长16.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63.56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664.02亿元。加上2009年安排的1273.21亿元和2010年安排的1485.35亿元,完成中央财政支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三年新增投入计划。将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参保率提高到90%以上,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财政补助标准由人均120元提高到200元,中央财政安排760亿元,增长35.7%。支持在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将城乡居民人均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标准由15元提高到25元,继续支持实施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安排346亿元。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加大城乡医疗救助力度,安排80亿元。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14.34亿元,增长16.6%。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84.7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929.55亿元。支持将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范围由全国24%的县扩大到40%的县,并将城镇无收入居民纳入养老保险范围,安排补助资金131亿元。对全国城乡低保对象、农村五保户等8600多万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安排资金104亿元。将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基本养老金水平提高140元左右,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制度,妥善解决未参保集体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障问题,安排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1796亿元,增长15.1%。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中央财政共安排补助资金749亿元,增长18.3%。调整优抚对象等人员抚恤和生活补助标准,安排补助资金257.7亿元,增长19.5%。适当提高孤儿基本生活补助标准,安排36亿元。安排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106.5亿元。继续做好国有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收尾工作,安排补助资金60亿元。扩大鼓励创业政策的扶持范围,做好就业帮扶、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等。

(6)住房保障支出1292.66亿元,增长14.8%。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91.63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001.03亿元。通过加大各级财政投入、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加快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建设,推进城市、工矿、林区、垦区、煤矿等棚户区改造,以及农村危房改造和游牧民定居工程,中央财政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1030亿元,增长34.7%。行政事业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等支出安排262.66亿元。

(7)农林水事务支出4588.83亿元,增长18.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24.19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4164.64亿元。强化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支持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山洪地质灾害防治,扩大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和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实施范围,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节水改造以及农村电网改造等,安排资金1575.4亿元。农资综合补贴安排860亿元,增长20.1%。健全农作物良种补贴制度,提高补贴标准,安排资金220亿元。增加农机购置补贴规模,安排175亿元。推动现代农业建设和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安排资金90亿元。以粮食主产区为重点,加快全国新增千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建设,加强中低产田改造,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促进农业产业化经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安排农业综合开发资金230亿元,增长19.8%。建立草原生态保护补助奖励机制,安排资金136.6亿元。支持集中连片特殊类型贫困地区实施扶贫攻坚,发展贫困地区特色优势产业,安排资金306亿元,增长17.7%。完善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安排资金94.06亿元。全面实施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安排奖补资金160亿元,增长55.8%。全面清理化解农村义务教育债务,继续实施其他公益性乡村债务清理化解试点。

(8)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支出454.89亿元,增长22.9%,增幅较高主要是探矿权采矿权使用费及矿产资源补偿费收入预计增加较多,按有关规定专项用于矿产资源开发和利用。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67.48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87.41亿元。加强矿产资源勘查、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以及矿产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支持开展海域使用监管和保护等工作。

(9)节能环保支出1591.85亿元,增长10.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74.37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1517.48亿元。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促进清洁生产、节能技术改造、节能产业发展,继续支持淘汰落后产能,推进建筑节能,进一步加大节能产品惠民工程实施力度,扩大对购买节能和新能源汽车的补贴范围,加强重金属污染治理以及重点地区、重点流域生态综合治理,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安排节能减排资金945亿元。支持实施金太阳工程,加强生物质能源综合利用,推动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鼓励企业生产循环化、物资再制造和利用,安排122亿元。推动实施天然林资源保护二期工程,安排资金140.84亿元,增长1.2倍。支持实施重大生态修复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安排327亿元。鼓励重要能源、资源、原材料进口,严格控制“两高一资”产品出口。促进重点领域低碳技术研究推广,支持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国家方案》。

(10)交通运输支出2866.91亿元,增长10.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00.24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466.67亿元。推进农村公路、国省干线等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安排1966.4亿元。继续对城市公交、农村客运等部分公益性行业给予油价补贴,安排296.47亿元。支持地方取消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安排补助资金260亿元。

(11)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事务支出744.86亿元,下降10%,主要是相关基建支出减少。其中,中央本级支出410.88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33.98亿元。推进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基础设施建设,安排资金381亿元。安排专项资金35亿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技术研发和示范等工作。促进各类中小企业发展,安排专项资金103.44亿元。

(12)粮油物资储备事务支出1130.5亿元,增长23.9%。其中,中央本级支出796.28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334.22亿元。取消粮食主产区粮食风险基金地方配套,增加中央财政补助规模,安排粮食风险基金293亿元。支持稳步提高小麦、稻谷最低收购价,增加粮油、石油、有色金属等重要物资储备,安排703.87亿元。

(13)商业服务业等事务支出706.14亿元,增长3.3%。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4.66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681.48亿元。完善家电下乡和以旧换新政策,安排补贴资金426亿元。继续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工程建设,促进商贸流通服务业发展,安排资金94亿元。

(14)国防支出5835.91亿元,增长12.6%。其中,中央本级支出5829.56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6.35亿元。主要用于支持军队现代化建设和改善军队官兵生活待遇。

(15)公共安全支出1617.32亿元,增长9.6%。其中,中央本级支出1024.53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592.79亿元。继续推进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提高基层政法机关装备水平和办案能力。

(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118.84亿元,增长4.3%。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对出国(境)经费、车辆购置及运行费、公务接待费等三项经费支出按不超过2009年压缩后的规模安排。其中,中央本级支出876.85亿元,对地方转移支付241.99亿元。

(17)国债付息支出1839.84亿元,增长21.7%。

汇总以上各项支出,2011年中央财政用在与人民群众生活直接相关的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住房保障、文化方面的支出安排合计10509.92亿元,增长18.1%。农业水利、交通运输和环境保护等支出也与民生密切相关,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和一般性转移支付大部分也将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民生支出合计将占中央财政支出的2/3左右。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安排合计9884.5亿元,增长15.2%。其中:支持农业生产支出3938.7亿元,对农民的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置补贴支出1406亿元,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支出3963.6亿元,农产品储备费用和利息等支出576.2亿元。中央基建投资安排合计3826亿元。

3.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安排情况

进一步优化转移支付结构,2011年中央对地方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支出37310亿元,增长15.3%。其中:税收返还5067.99亿元,增长1.4%;一般性转移支付17336.77亿元,增长18.5%;专项转移支付14905.24亿元,增长17.1%。在一般性转移支付中,均衡性转移支付安排6609.11亿元,增长21.2%。其中:安排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奖补资金775亿元,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能力;安排资金300亿元,提高三江源等生态功能区的财政保障能力。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安排370亿元,支持西藏、新疆等少数民族地区实现跨越式发展。继续实施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制度,安排资金135亿元。成品油税费改革转移支付安排581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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