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与2011年预算草案报告

2011年04月28日14:03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关键词: 科学发展观 粮食直补 油价补贴 生物质能源 惠农政策 政府债务管理 生产性服务业 物资储备管理 子女平等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全国政府性基金收入35781.94亿元,全国政府性基金支出32582.64亿元。

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3175.57亿元,完成预算的124.3%。其中:三峡工程建设基金收入59.16亿元,铁路建设基金收入616.92亿元,港口建设费收入114.44亿元,民航机场管理建设费收入136.41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47.73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收入183.44亿元,中央农网还贷资金收入91.44亿元等。加上2009年结转收入631.34亿元,2010年使用的中央政府性基金收入总量3806.91亿元。中央政府性基金支出3016.75亿元,完成预算的94%。其中:中央本级支出2284.05亿元,包括三峡工程建设支出69.89亿元,铁路建设支出582亿元,港口建设支出87.15亿元,民航机场管理建设支出46.76亿元,彩票公益金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支出139.1亿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支出0.45亿元,中央农网还贷资金支出102.87亿元等;对地方转移支付732.7亿元,增加133.4亿元,增长22.3%。中央政府性基金结转下年支出790.16亿元。

地方政府性基金本级收入32606.37亿元,完成预算的201.9%。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29109.94亿元,完成预算的213.2%,主要是土地供应增加、地价总体水平上升以及收入管理加强等因素所致。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610.87亿元。彩票公益金收入243.64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收入242.82亿元。加上中央政府性基金对地方转移支付732.7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为33339.07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支出30298.59亿元,完成预算的175%。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26975.79亿元,包括征地拆迁补偿等成本性支出13395.6亿元、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补助农民等支出2248.27亿元、廉租住房保障支出463.62亿元、破产或改制企业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安置职工支出3336.63亿元、按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有关规定用于城市建设的支出7531.67亿元。彩票公益金支出288.19亿元,用于社会福利、体育、教育等社会公益事业。城市基础设施配套支出479.68亿元。地方教育附加支出177.41亿元。地方政府性基金收入大于支出部分结转下年使用。

(三)中央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0年收取中央企业国有资本收益558.7亿元,完成预算的132.7%。超过预算主要是将国有股减持收入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加上2009年结转收入18.9亿元,使用的收入总量为577.6亿元。中央国有资本经营支出563.43亿元,其中:补充全国社会保障基金支出148.54亿元,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9.32亿元,国有经济和产业结构调整支出179.5亿元,中央企业改革脱困补助支出121.96亿元,重大科技创新支出32亿元,重大节能减排支出30亿元,境外投资支出22.41亿元,社会保障等支出4.7亿元,调入公共财政预算用于民生方面的支出10亿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产业发展资金支出5亿元。

以上有关预算执行的具体情况详见《中华人民共和国2010年全国预算执行情况2011年全国预算(草案)》。

(四)积极的财政政策实施情况

认真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促进国民经济继续朝着宏观调控的预期方向发展,进一步巩固经济向好势头。

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扩大居民消费需求。增加对农民的补贴,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和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建设,促进农民增收。提高对城乡低保对象、企业退休人员和优抚对象等群体的补助水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继续实施家电汽车下乡以及家电、汽车以旧换新等鼓励消费的一系列政策。

安排使用好政府公共投资,优化投资结构。通过统筹使用公共财政预算拨款、政府性基金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等,中央政府公共投资支出10710亿元,主要用于农业基础设施及农村民生工程、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保障性安居工程、节能减排和生态建设、自主创新和结构调整等方面。继续代理发行2000亿元地方政府债券,优先用于公益性项目续建和收尾。

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引导企业投资和居民消费。巩固增值税转型改革以及成品油税费改革成果。对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实施所得税优惠政策。对1.6升及以下排量乘用车减按7.5%的税率征收车辆购置税。继续执行各项税费减免政策,严格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的审批管理。

(五)财税改革进展情况

优化转移支付结构,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归并和清理专项转移支付项目。完善民族地区转移支付办法,健全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制度,资源枯竭城市转移支付规模逐步扩大。建立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增强基层政府公共服务保障能力。27个省份970个县实行了省直管县财政管理方式改革,2.86万个乡镇实行了乡财县管财政管理方式改革。健全公共财政预算,全面编制中央和地方政府性基金预算,继续扩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试点范围,启动试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深化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收付、政府采购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资源税改革相继在新疆和西部地区试点。统一了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制度。积极推动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政策全面落实。公共卫生与基层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加快实施。

(六)落实全国人大预算决议有关情况

按照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有关决议,以及十一届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意见,加强和改善财政宏观调控,着力保障重点支出,完善预算编制,严格预算执行,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加强政府债务管理。深入推进财政科学化精细化管理。预算法、注册会计师法修订和车船税立法工作取得重要进展。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减少代编预算规模,预算年初到位率有所提高。积极开展重大项目预算评审,增强项目支出预算的准确性和科学性。提前通知中央转移支付预计数额,地方预算编制的完整性明显增强。提高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效率,12月份全国财政支出占全年支出的比重,从2009年的26.3%下降到2010年的20.1%。制定加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管理具体实施方案,完善相关政策,组织清理核实融资平台公司债务。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监督相互协调、相互促进的机制不断健全。“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不断深入。组织开展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理和检查,促进管理机制的创新和完善。预算公开全面推进,对外公开的中央财政预算表格从2009年的4张增加到2010年的12张,支出预算表细化到了款级科目。74个中央预算部门公开了部门预算。地方预算公开取得新的进展。加强支出标准体系建设等财政管理基础工作。不断规范乡镇财政管理,监管力度逐步增强。顺利完成全国人大常委会对2009年中央决算询问的应询工作,年中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并根据审议意见落实相关改进措施,有关情况国务院已向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

2010年是“十一五”的最后一年。回顾过去的五年,财政发展改革呈现新的面貌。

财政收支规模不断扩大,支出结构进一步优化。“十一五”时期,全国公共财政总收入30.3万亿元,年均增长21.3%;全国公共财政总支出31.9万亿元,年均增长21.4%。国家财政用于民生方面的投入大幅增加,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水平显著提高,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基本形成,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明显加快。“十一五”时期全国公共财政用于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文化方面的支出达到4.45万亿元、1.49万亿元、3.33万亿元和5600亿元,分别比“十五”时期增长1.6倍、2.6倍、1.3倍和1.4倍。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累计近3万亿元。

财税政策不断完善,财政宏观调控进一步加强。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变化,先后实施了稳健的财政政策和积极的财政政策,并与货币政策、产业政策等协调配合,健全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宏观调控体系,有效应对了国际金融危机的冲击,并为长期可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

财税改革不断深化,公共财政体系进一步健全。财政转移支付制度逐步完善,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初步建立,政府预算体系框架基本形成。农业税全面取消,增值税转型改革全面实施,内外资企业税制全面统一,消费税制度继续完善,成品油税费改革顺利推进,资源税改革启动试点,地方税改革稳步推进。

财政管理不断加强,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依法理财深入推进,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体系不断健全,预算编制和执行管理得到加强,预算公开工作加快推进,财政监督机制不断完善,财务会计制度进一步健全,较好保障了财政职能作用的发挥。

上述成绩的取得,是党中央、国务院统揽全局、正确领导的结果,是各地区、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的结果,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共同努力的结果。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财政运行和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是:一些县乡基层财政仍比较困难,基本财力保障力度还需加大;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财政体制尚需完善,推进地区、城乡之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任务相当艰巨;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财税政策还不够健全,财政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需要进一步增强;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不容忽视;土地出让收支管理亟待加强;财政管理仍比较薄弱,支出进度还不够均衡,资金使用效益尚需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继续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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