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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融资困境当前,钢贸企业双方面缓解融资压力
钢贸行业是资金密集型行业,国内贸易商除了基本的物资配送功能,在贸易过程中往往要向钢厂垫出大量资金。而飙升的资金成本,急跌的钢材价格,让原本就微利运转的钢贸企业如今颇感艰难。后金融危机以来,钢贸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更加严重,面临着劳动用工成本高、人民币不断升值以及国外经济不景气导致订单减少等问题,许多钢贸中小企业出现因资金链断裂而倒闭破产现象,中小企业融资困难程度几乎超过了2008年金融危机爆发初期。钢贸企业未解决资金链问题,可以从以下两个方面考虑应对策略。
(一)借助政府及企业自身各种渠道增加企业融资量
1.政府的辅助策略
为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各地财政加大了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制定并实施了一系列政策。宏观金融政策已经开始为中小企业拓宽了融资空间。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的要求,各国有商业银行都已设立了中小企业信贷部、商业银行和城乡信用社,开始通过制度创新和工具创新,为中小企业开拓融资渠道。而在2003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小企业促进法》必将进一步督促金融机构加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的融资环境。政府提供了多种贷款方式,其中有以下几种:
(1)综合授信 ——即银行对一些经营状况好、信用可靠的企业,授予一定时期内一定金额的信贷额度,企业在有效期与额度范围内可以循环使用。
(2)信用担保贷款——即城市建立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并且这些机构大多实行会员制管理的形式,属于公共服务性、行业自律性、自身非盈利性组。
(3)买方贷款——如果企业的产品有可靠的销路,但在自身资本金不足、财务管理基础较差、可以提供的担保品或寻求第三方担保比较困难的情况下,银行可以按照销售合同,对其产品的购买方提供贷款支持。卖方可以向买方收取一定比例的预付款,以解决生产过程中的资金困难。
(4)异地联合协作贷款——有些中小企业产品销路很广,或者是为某些大企业提供配套零部件,或者是企业集团的松散型子公司。在生产协作产品过程中,需要补充生产资金,可以寻求一家主办银行牵头,对集团公司统一提供贷款,再由集团公司对协作企业提供必要的资金,当地银行配合进行合同监督。
(5)个人委托贷款 中国建设银行、民生银行、中信实业银行等商业银行相继推出了一项融资业务新品种——个人委托贷款。即由个人委托提供资金,由商业银行根据委托人确定的贷款对象、用途、金额、期限、利率等,代为发放、监督、使用并协助收回的一种贷款。
政府鼓励发展地方性中小型金融机构,增加资金供给。通过政府补助、优惠政策,鼓励发展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社等新型农村金融机构,不断创新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对积极支持钢贸中小企业发展的商业银行,政府可以提供奖励、税收优惠等激励方式,以促进信贷资金的供给。
政府还应加大上市资源培育力度,积极做好中小企业境内外上市推荐工作,加快中小企业上市融资步伐。政府要加大对中小企业改制上市的专项资金扶持力度,并充分抓住创业板发展契机,实现创业板零的突破。在债券发行方面,政府要积极协助金融机构筛选优质中小企业进行短期融资债券试点,争取每年有一批中小企业能够发行一定量的短期融资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