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德咏:推行繁简分流等多项措施提高办案效率

2012年11月13日17:34 | 中国发展门户网 www.chinagate.cn | 给编辑写信 字号: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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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沈德咏(摄影 中国网 高聪)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沈德咏(摄影 中国网高聪)

中国网11月13日讯十八大新闻中心今日下午举行主题为“中国的司法公正”网络访谈。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党组副书记沈德咏回答中国网记者提问时表示,采取了很多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方式,包括繁简分流的方式,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以及推行小额速裁的做法,都是为了提高效率。

沈德咏说,在英美法国家,如果有人要求一个法官必须在多长时间里面审结、办结一个案件,这是一个干扰司法独立的行为,是要受到控告的,没有任何人有这个权利,需要多少时间审结案件是由法官自己考量的。我们国家严格按程序办事,现在法定程序里面有一些时限是需要扣除的。比如,司法鉴定,司法鉴定的时限,如果一旦这个案件的事实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包括司法精神鉴定、建筑技术方面的鉴定等等,涉及到这些领域的,有时候花的时间是比较长的,这是需要依法扣除的。

沈德咏指出,虽然办案有期限,但是,要求每个法官都要尽最大的努力、最大的可能来加快办案的速度,提高办案的效率,因为老百姓打官司是非常不容易的一件事情,甚至说是一件非常痛苦的事,所以一般不会动员有矛盾纠纷的人动辄到法院打官司,因为打官司是有严格的程序规定的。

沈德咏说,为了方便当事人诉讼,尽可能减轻当事人的诉讼负担,采取了很多司法为民、便民、利民的方式,包括繁简分流的方式,扩大简易程序的适用,以及推行小额速裁的做法,都是为了提高效率。

沈德咏说,通常讲提高效率,就是要以最快的速度和最低的成本支出,来实现司法公正。公正当然要确保质量,比如说繁简分流,简易程序要确保质量。如果是可以适用简易程序,也可以适应普通程序的,选择权交给当事人,由他来选择。因为简易程序相对来讲要简单一点。总的来说,我们的司法效率在世界范围也是很高的。

沈德咏说,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些年来,法院系统受理案件出现了大幅度的增长,像我们国家GDP一样,持续30多年增长,由1978年的61万件,已经增长到去年的1200多万件,是1978年的20倍。所以,现在在法院系统,特别是在东南沿海地区、中心城市,案多人少的矛盾很突出,法官办案压力很大。但是不管怎么说,一定要考虑到老百姓,考虑到当事人的切身感受,尽最大的努力,尽快让当事人从矛盾纠纷中解脱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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